全国国有林场改革监测工作启动

15.07.2016  16:35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监测工作的通知》,决定选择河北、吉林等10个省对国有林场改革开展重点监测。监测时间为2015年-2020年。

通知》明确,重点监测范围为河北、吉林、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甘肃等10个省,其他省区的国有林场改革监测工作由各省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监测对象为省级国有林场主管部门、国有林场及林场职工。

通知》要求,重点监测省区林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国有林场抽样监测等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实行监测工作联络员制度,监测地区、监测林场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相关监测信息。各省国有林场要建立健全基础数据档案,为监测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重点监测由中国林科院信息所组织,其他省区的监测参照通知要求,科学选择监测样本,精准操作,及时汇总和科学分析监测数据,认真撰写监测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向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上报年度监测报告。此外,各重点监测省区须于7月20日前将样本林场及监测联络员名单报至中国林科院信息所。


[阳江]举办学习宪法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林业厅
[湛江]举办2018年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
为提高湛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林业厅
[江门]举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品质提升的水平和质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