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建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智慧
——全国政协常委建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正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积极建言献策,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智慧。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国政协常委宋海表示,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思维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关键。依法行政重在依法治权,要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
宋海常委建议,尽快从制度和法律上切实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谁来监督一把手”、“谁来监督掌握人财物实权者”等问题,为加强对侵蚀公权力的市场行为、经济行为、社会行为等腐败渠道和腐败条件的防范与整治,建议整合国家反贪资源,合并反贪机构,设立党、政、法合一的全国反贪委员会。此外,要切实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做到“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确保法律法规公正实施。
全国政协常委陈冀平认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应当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一体推进,把政府信息公开融入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整个过程之中,畅通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渠道。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司法公正独立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保障。”全国政协常委王天戈建议,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按照“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检察权相分离”原则,实现上级院对下级院的人财物管理与案件管理相区分,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全国政协常委倪慧芳指出,在现行体制下,司法未能摆脱权力、利益以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她建议应夯实司法公正的制度基础,加大对司法改革协同性的研究和推进,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加大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法官、检察官、律师的相互监督制约。
全国政协常委苏士亮建议,应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升法官、检察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全国政协常委傅惠民认为,执行难问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是依法治国的一只拦路虎。他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国家民事强制执行法,完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诉讼程序,尽快建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完善执行与破产的衔接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中的根本性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王太华提出,应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的根本性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自觉、法治信仰,为人民群众充分参与法律制定、实施、监督全过程创造平台和条件。
依法治国不能忽视对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培养。“在中国,‘人治’思想还有很深厚的土壤,出了事老百姓第一反应就是托关系找人。”全国政协常委冯骥才认为,面对这样的社会心态,依法治国面临很多困难。因此,亟须加强公民法治教育,特别是宪法教育,“从小学到大学都要有这方面课程”。
“要以法治社会强化社会理性。”全国政协常委印红建议,要推进“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强化公民对自由、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的认识。同时,应当完善社会协商、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对基层治理、社会治理的重大问题,依法定程序引导民众有序、有效地表达、参与和协商,并加大对公权力的监督。
倪慧芳常委认为,应当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奠定司法公正的思想基础。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采取措施,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诉累,“要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记者 胡浩、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