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请各申报人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916),电子版发送至44794851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材料为:
1.《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一式2份,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2.《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表》(附件4)一式1份。
3. 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高校名字”。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4. 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5.单位党委出具的政治表现书面意见1份。
联系人:卢菁 吴长芹 顾瑞
联系电话:85285590
人力资源处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 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