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18日至19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曹建明强调,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既是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方向和重点,坚定不移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曹建明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专门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重要部署,不仅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也对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最高检党组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而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推向深入。
曹建明要求,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当前要牢牢把握五个重点:一要在依法科学有效管理上下功夫。二要在统筹规范司法上下功夫。三要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上下功夫。四要在推进司法公开上下功夫。五要在当好参谋助手上下功夫。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会上对案件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胡泽君要求,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检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的要求,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提供业务管理机制保障。
胡泽君强调,各级案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将案件管理工作置于整个检察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工作着力点、结合点和切入点。要紧紧围绕职能定位,全面发挥案件管理的办案监管、管理统筹、参谋服务等职能作用。要全面提升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科学合理、健全完善的规范化体系,建设高素质的案管队伍,扎实推进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的科技信息化建设。
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出席会议并致辞。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出席会议。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主管院领导、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开始,广东检察机关启动了案管机制改革。目前,全省22个市级分院及所属基层院全部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和三级案管平台。这项改革也是继在全国率先成立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局之后,广东检察机关第三个领先全国的重大系统性改革,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价广东案管是全国的“实践基地、宣传基地、培训基地”。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广东检察机关自9月30日全面实行互联网生效法律文书公开和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全省公开法律文书11062份,居全国首位。同时,受理当事人及律师共2767人(次)申请办理网上查询、辩护与代理业务(包括异地申请会见、阅卷等),办结2035件,均位居全国首位。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