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丰县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平安新丰”宣传咨询活动

14.12.2016  05:08

  为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新丰,更好的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2月6日,新丰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妇联协同依法治县办、县平安办等十个单位在任予广场举行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平安新丰”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洪等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围绕第十六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八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主题,结合平安新丰、反家庭暴力、反假货币等内容开展。由工作人员和律师向群众宣传《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律师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对家庭暴力法》以及《婚姻家庭法》、人民币知识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解答群众前来咨询的问题,并向过往群众派发相关宣传资料。活动吸引了众多过往群众前来咨询,律师和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群众一一进行了解答。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法律服务指南、法律援助制度宣传资料、反家庭暴力、婚姻法宣传资料、人民币知识宣传手册、反假货币宣传手册等资料共3000多份;村(社区)法律顾问宣传环保袋、平安新丰宣传围裙、太阳帽等1000多条,受益群众1000多人,接受群众的咨询100多人(次)。                 
  通过法律咨询活动,既向人民群众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又为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大大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我县基层治理和维稳工作,促进平安新建设。(韶关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