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湿地保护工作座谈会在穗召开

24.02.2017  12:08

2月23日-24日,全国湿地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春良在座谈会上指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落地生根;突出重点,抓紧建立起最紧迫的湿地保护具体制度;勇于创新,不断开拓全国湿地工作新局面。会议由国家林业局湿地办主任王志高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李贻伟出席并讲话,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巡视员王前进、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刘国强、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出席会议。

李春良指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是继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湿地保护的文件以来,又一个关于湿地保护的专门文件,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从“抢救性保护”转向了“全面保护”的新阶段。制度方案从制度层面就湿地保护作出了总体安排,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把制度方案的贯彻落实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重大举措落实、推进解决湿地保护面临的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结合起来,使制度方案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李春良强调,要突出重点,建立起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制定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并把各地探索的湿地保护经验及时上升为具体制度。同时,要继续推进湿地保护改革,争取尽快出台全国湿地保护条例,力争尽快实现省级湿地立法全覆盖;要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抓好《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中“全面保护与恢复湿地”与“湿地大项目”等亮点项目的落地,探索创新“湿地保护与修复”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投资投入湿地保护与恢复,吸引专项建设基金投入湿地公园建设;要稳妥有序地推行国家湿地公园晋升制,重点修改完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国家湿地公园晋升的相关办法,从2017年起正式实行晋升制;要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在具备条件的湿地区域,通过发展建设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形式,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确保实现到2020年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的目标;要启动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积极参与湿地公约湿地城市认证的申报,今年我国拟向湿地公约提名数个符合相关标准的候选城市。


据悉,广东是湿地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和绿色生态水网、森林城市群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截至2016年底,我省已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湿地自然保护区94处,湿地公园190个。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我省将结合实施省人大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的议案,将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作为抢救性保护的关键,通过完善顶层设计,以自然保护区覆盖湿地资源的有效模式,使我省的湿地资源受到严格保护。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目标要求,切实推进城乡小型湿地建设。目前,已建设与村级排污设施相配套的乡村小型湿地1000个。(编辑 林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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