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一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29.03.2017  11:05

  近日,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黄立靖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介绍,黄立靖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妇女之家”创建活动的主要参与人。她把妇联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创建省级“妇女之家”和“巾帼建功法治服务队”为载体,组织开展多项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如组织志愿者到儿童福利院服务献爱心、小学生模拟法庭、“国家宪法日”妇女儿童法律宣传活动等。其撰写的关于“妇女之家”经验报告,在国家级媒体报道后,被各级妇联采用推广。

编辑: 黄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