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推荐名单公示

17.02.2016  21:36

  根据《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5]52号)的精神,经各地市、县(区)层层推荐和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我省有等12个单位入围,按照“两审三公示”的工作程序,现将“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推荐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

  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中心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

  珠海市司法局

  佛山市法律援助处

  梅州市法律援助处

  惠州市惠城区法律援助处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茂名市法律援助处

  肇庆市法律援助处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对以上推荐名单有意见的,请以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广东省老龄办反映。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3381189  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