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大学系主任借700万后辞职 全家失联

24.09.2014  13:19

陈某夫妇签的借款协议

陈某夫妇旅游合影照

  来校任职8年,当系主任4年,他给师生及朋友们的第一印象都是“低调”。

  但今年初,这个系主任做了一件“高调”的事儿——买了一辆凯迪拉克SUV,平时开车来学校上下班。过了半年多,他在“”走数个朋友约700万元后,突然快速变卖房产,然后“快闪”辞职,之后就基本失联了。

   系主任夫妇多次借钱

  这个系主任姓陈,没辞职之前,在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商贸管理系任教。

  昨日,市民阿山(化名)告诉导报记者,与陈某的认识是2年前。那时,阿山邻居与陈某妻子是好朋友,一来二去,阿山夫妇就和陈某夫妇熟络了。

  今年5月20日,陈某妻子突然向阿山夫妇借钱,一开口就是35万元,理由是陈某有个老同学在厦门投资环保大工程,需要融资。对方承诺,用不了几个月,工程款到账后一定还款,而且,到时工程“分红”也算阿山夫妇一份。

  出于谨慎,双方签借款协议时,阿山要求陈某本人到场,并与其妻子一起签字、按手印。当时,协议上承诺是一年之内还款。10天后,陈某夫妇又借款15万元,阿山夫妇又同意了,也签了借款协议。

  7月1日,陈某妻子单独找到阿山夫妇,说工程款还差最后10万元。她还信誓旦旦地表态,之前的50万元会稍慢点还,但这10万元一个月内肯定还回来。这一次,借款协议上,只有陈某妻子的签字。

   快闪”辞职 一家失联

  9月初,陈某夫妇迟迟没还款,阿山夫妇有点心急了,可是电话里,陈某一直在找各种理由推托未能按期还款的事。

  9月8日,陈某妻子来电解释说,中秋假期和朋友度假去了,过两天回厦一定还款。9月10日,阿山夫妇找到华厦职业学院,但被告知陈某“请假了”。9月12日,阿山夫妇再次来校找陈某,却被一副院长告知:陈某发来信函辞职了。

  随后,阿山夫妇火急火燎地跑到陈某夫妇位于瑞景的房子,但敲门均无人应答。几经辗转打听,这套房子在8月底就被卖掉了。知情中介说,本来这套房子市价应有220万-250万元,但陈某夫妇要求买方一次性付款,据说后来是195万元就卖了,且已于8月份办完过户。

  阿山夫妇知道,陈某有一个儿子在莲前一中学读初中。他们又急匆匆找到学校,但被学校师生告知:9月初开学时,小孩有来上课,但中秋过后再也没来学校了,老师多次致电家长,陈某夫妇要么简单搪塞挂断,要么置之不理。

   3人被“”约700万

  “人跑了,是真的跑了!”阿山夫妇慌了。他们记得,陈某夫妇也找过住在莲前的张女士借过钱,这位张女士是阿山、陈某夫妇的共同朋友。

  万万没想到,一细聊竟得知,过去2年里,陈某夫妇多次找过张女士借款,合计约275万元。

  张女士告诉导报记者,陈某夫妇借款的理由不尽相同,但大多是与人合股投资工程、银行贷款,还有就是投资古玩,最少的时候借5万元,多则30万元……张女士自称,自己文化程度很低,十几张借款协议,几乎都是陈某妻子一个人签字、按手印。

  张女士还透露,住在金尚的蒋女士是陈某夫妇最大的“债主”。据说陈某夫妇曾先后向蒋女士借款近400万元。不过,蹊跷的是,导报记者表明来意后,蒋女士只是证实“被骗了300多万”,但似乎不愿露面细谈。

   陈某短信称“有心无力

  这几天,阿山多次拨打陈某的手机,但对方几乎未接听;接连发去几条催账短信,对方许久才回一条,提及一个叫林某的人,大致内容是自己的钱也被林某“拿去了”,并表态:“钱是要还的,但希望您能给我们时间……

  前天深夜11点多,陈某再次给阿山回短信说“有关还钱一事真是有心无力……离开厦门是因为已无法继续生存,精神处于崩溃状态……

  对此,阿山夫妇及张女士显得苦不堪言:“就我们这三个人就被骗了700万,说不准还有更多的人被骗了更多的钱呢……”据阿山说,他曾找派出所报案,但警方告知,由于双方均有借款协议,属于借贷关系,并不属于诈骗,建议找法院诉讼解决。

  昨日,根据阿山夫妇提供的陈某电话,导报记者拨打过去试图核实相关事宜,但未能拨通;拨打陈某妻子电话,是另一男子接听,得知导报记者身份后说:“你打错了……

   人物

   开着豪车去上班

  身份证信息显示,陈某今年47岁。他一头精气神的短发,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显得很儒雅,感官上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得多。

  数名借贷者说,感觉此人谦和,待人真诚,做事稳重;而且,再加上他是学院系主任的身份,“算是有学问的人,我们大家都很敬重他”。

  看起来很低调的陈某,却于今年初做了一件“高调”的事:新买了一辆红色的凯迪拉克SUV,平时开去学校上下班。而且,数名借贷者说,陈某夫妇似乎很喜欢去国内外旅游,而且时不时就会把在世界各地旅游的照片拿出来分享。

  陈某妻子已年近五十,但照片中穿着时尚,妆容得体。据介绍,陈某妻子长期做美容化妆品生意。

   学院回应

   陈某因“个人原因”辞职

  “一开始我们也感到很诧异,因为那时他的精神状态看起来很正常。”昨日,华厦学院商贸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周老师说,陈某在学院工作8年了,工作很出色,4年前,学院对部分系和专业进行调整,陈某从此担任该系第一任系主任。

  据介绍,华厦学院每学期都让学生们对各个专业老师进行填表测评,而学生们每学年给陈某的评价几乎都是A(最高评级)。

  对陈某辞职一事,周书记解释说,8月底9月初刚开学时,陈某就以“个人原因”口头向学院表达了辞职意向,“我以为是他家里出了事,需要时间处理,学院、系里都表达了挽留的意愿”,但陈某请辞意愿坚定,且不愿细说“个人原因”。陈某于中秋节过后2天委托别人递交辞职信,学院发函批准辞职的时间是9月15日。

  直到数名借贷者陆续找到学院,同事们才惊讶地得知此事。“不管是借还是骗,那是他私人的事,和工作没有关系。”周书记说。事后,学院、系里也展开了排查,但初步了解到,陈某并未向同事借贷。

  导报记者登录华厦职业学院网址查阅到,陈某此前多次与学院领导一起出席会议和活动,其排名大多仅次于学院院长(校长)、副院长之后。不过,此事发生后,学院新闻稿子上关于“陈某”的名字大多被删除。

   律师说法

   借款跑路,算诈骗吗?

  借款后跑路,能否追究刑责?哪些情况下,构成诈骗犯罪?受害人又该如何举证?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说,借款人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要看借款人在借款时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也是构成诈骗罪的必备要件。

  碰到类似的情况下,特别是借款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出借人如果认为借款人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选择报警。如果公安机关认定借款人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出借人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讨欠款。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因此,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借款项目作为理由进行借款,在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情况下,就可以构成诈骗罪。

  此外,如何举证借款人虚构借款理由?林敏辉律师说,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借款时就写明借款用途,这样借款人就应该说明是否将借款用于该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