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7天内至少3查酒驾

15.04.2015  11:34

杨智宏/制图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打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决定本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从4月13日起至4月19日止。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开展不少于三次的全市统一行动。

未来每周都将严查酒驾

在全市统一行动期间,各镇街交警大队都将安排警力上路设卡查车,主要在辖区酒店、餐饮、酒吧等场所的周边道路设卡,每个交警大队将设立不少于1个执勤点查车,每个执勤点的执勤时间不少于3小时。

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摩托车驾驶人的酒驾违法行为。此外,交警支队还将派人到各镇街进行督导,确保各镇街交警大队深入一线开展行动。

接下来,东莞交警每周都会在全市开展3次全市统一行动,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每个月都将开展一次集中办案的模式整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集中办案模式整治酒驾,全市将设立110多个执勤点整治酒驾。

驾驶人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东莞交警提醒,随着天气变热,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容易抬头,请广大驾驶人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何避免酒驾行为的发生呢?首先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其次,注意一些小细节,比如,赴宴前,如果知道要喝酒的话,最好乘车前往,或者带上不喝酒的司机,在喝酒前,将车钥匙交给不喝酒的司机保管,避免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

案例

小车司机酒驾撞人后逃逸

1月15日22时30分左右,在大朗美景大道从大朗往大岭山方向,一辆小车与两名行人郭某某、王某某(两夫妻)发生碰撞,造成两名行人受伤送院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小车司机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大朗大队民警马上赶往现场调查,在现场取证完毕后,向目击者了解了逃逸车辆的情况,马上开始追逃逃逸车辆。民警通过附近的监控探头和治安卡口,对事发后一段时间经过的车辆进行比对,发现一部粤BN4N××号牌的小车车头位置有明显碰撞痕迹,并与目击者描述的车型一致。于是民警马上联系车主谢某某让他到大队协助调查。谢某某到大朗大队自首,经过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43.6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对自己驾车撞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法律,谢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