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三水3万多名全征地居民可申办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12.09.2017  14:07

9月11日,记者获悉,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推进全区全征地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按照新的规定,三水全区约有3万多名全征地居民符合条件,可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日前,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完善我区全征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衔接办法的通知》。按照该办法,2016年7月时具有三水区户籍的全征地居民,年满16周岁(在校生除外)、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据统计,三水区约有3万多名全征地居民符合条件。衔接方式可选择一次性参保或按月参保。

一次性缴费年限的起止时间,按其本人户籍所在村(居)纳入全征地保障实施范围当月至2016年7月(包含当月)核定,最早不超过2005年1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不再办理补缴,缴费标准为581.20元/月。符合条件又有意申请一次性缴费的全征地居民,可在2017年12月2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属地社保办事处申请办理缴费业务,业务需在每月20日前受理,并不得代办。

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按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征地居民,其个人缴费部分还可以享受由政府财政补贴,补贴标准由政府财政每月按当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下限×8%×40%,即补贴92.99元/月。

【来源】南方+

【记者】张秀蓝

【通讯员】梁劲鹏

编辑: 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