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全文)

04.03.2016  11:32

(2016年2月24日在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关于东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列”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我市 经济 运行总体稳健,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社会发展更加协调,民生福利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总体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亿元,同比增长1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99.5亿元,增长9.4%,占77.1%。若按部门划分:

——市国税局征收收入166.7亿元,增长14.4%。

——市地税局征收收入232.4亿元,增长6.1%。

——上级划转税收收入0.4亿元。

——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118.5亿元,增长13%。

以上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转贷收入(一般债券)73.5亿元,从政府性 基金 和国资预算调入资金8.7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3.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亿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723.4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5亿元。

——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199.7亿元。

——市本级安排支出324.4亿元。其中:派驻单位基本支出27.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7.4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58.8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39.4亿元,基本建设支出57.1亿元,预备费支出4.2亿元,防范风险储备金支出10亿元。

——上级转移支付支出52亿元。

——上解上级支出35.4亿元。主要是出口退税超基数固定上解部分支出32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一般债券)74.4亿元,其中:69亿元置换债券转贷至各镇街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4.5亿元新增债券经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用于省道S256篁村至虎门、S358长安至虎门大修工程、松山湖(生态园)公租房项目,以及转贷至部分镇街用于重大项目建设;2014年新增债券结转支出0.9亿元,转贷至松山湖(生态园)用于住房保障项目建设。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2015年结转下年支出12.9亿元,全部为两年内未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另外,2015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20.8亿元,按上级规定口径占一般公共预算考核支出的3.6%。

2015年,市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4亿元,完成预算97.6%,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38.5亿元,完成预算99.6%;教育支出58.6亿元,完成预算92%;科学技术支出12.4亿元,完成预算8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亿元,完成预算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亿元,完成预算93.6%;医疗 卫生 与计划生育支出8.8亿元,完成预算89.8%;节能环保支出12.4亿元,完成预算565.6%;城乡社区支出39.2亿元,完成预算112%;农林水支出18.3亿元,完成预算131.1%;交通运输支出38.9亿元,完成预算116.9%;住房保障支出3.5亿元,完成预算107.9%。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年初向人大报告的部分重点支出科目,由于受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快慢不一,以及盘活存量资金的补充运用,已经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工作要求,将资金进行互相调剂使用,具体包括将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调剂到节能环保、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图1: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科目支出情况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亿元,完成预算101.5%。

——土地出让收入120.8亿元,完成预算100.7%,比上年减少36.6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6.2亿元。

以上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转贷收入(专项债券)1.8亿元,上年结余18亿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支配财力178.7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3亿元。

——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103.8亿元。

——市本级安排支出48.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6.2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0.1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8亿元,基本建设支出14.5亿元。

——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1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专项债券)1.8亿元,全部转贷至各镇街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

——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8亿元,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基金结余3.7亿元、2014年底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结余超当年收入30%部分1.1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7.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纳入我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市属企业26户,按规定,其中的16户企业有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另外10户没有应上缴收益,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收入执行情况。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亿元,比预算超收0.5亿元,其中:利润收入按15%上缴部分0.8亿元,股利股息收入4.1亿元,其他收入0.2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亿元,其中:安排0.4亿元,用于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安排0.3亿元,用于东莞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余下3.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以上收支相抵,余下0.5亿元结转至2016年统筹使用。

4.社会 保险 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25.4亿元,同比增长51.3%。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7.6亿元,增长56.2%。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6亿元,增长146.1%。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8.8亿元,增长14.5%。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减少2.5%。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6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亿元,增长21.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7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5亿元,同比增长29.5%。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1.6亿元,增长55.5%。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8亿元,增长99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2.1亿元,增长3.7%。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亿元,增长0.6%。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亿元,增长13.6%。

以上收支相抵,2015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60.4亿元。加上往年滚存结余资金,2015年年末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37.9亿元。

截止到2015年年末,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为2660万人次,其中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62万人、602万人、465万人、412万人、8万人、511万人。整体上,随着我市社会保险参保覆盖人群增加、缴费基数提高和政府投入不断加大,各项基金收入均稳步增长,同时待遇享受人数不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12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 养老金 人数分别为31万人和8万人;2015年全年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和一次性失业金(含农民工生活补助)人次数分别为18万人次和13万人次;工伤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数分别为4万人、228万人和3万人。2015年12月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2,364.8元/月,增长5.2%,高于全省平均待遇水平;村(社区)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968.7元/月,增长16.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65元/月提高至300元/月,增长13.2%;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08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达57.7万元。

(二)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及说明事项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相对完整、独立。剔除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后,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2015年,我市当年征收收入680.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2015年我市可支配财力为907.2亿元。2015年共支出876.4亿元,主要包括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303.5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58.9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58.1亿元、基本建设支出71.6亿元。收支相抵,2015年底结余30.8亿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表1:2015年预算执行收支平衡表

与此同时,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就财政收支预算中对下级转移支付、举借债务以及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2015年,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303.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3.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5.9亿元,合共363亿元。市对镇街及园区的转移支付项目主要是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16.2亿元,镇街基本公共服务补助10.7亿元,对镇街教育等补助14.6亿元等。

——关于举借债务情况的说明。一是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61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5.9亿元,专项债务74亿元。以上限额包含了2014年我市清理甄别的存量政府债务和2015年省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  201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615.4亿元,其中市本级217.2亿元、镇街383.3亿元、松山湖(生态园)14.9亿元。2.  2015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市新增债券4.5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全部用于市本级或镇街的重大项目建设支出。另外,2015年市、镇街及园区运用预算资金分别偿还政府债务33.8亿元、18.6亿元和0.2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下降至567.3亿元。

——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说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基金预算支出中,包含了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进行的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11.3亿元,主要是市直单位的公用经费结余及政府采购应付款。

(三)市本级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投入5.3亿元,重点支持中科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和育成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莞研究院、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东莞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北京大学东莞光电研究院等重大科研平台和重大产业园区建设。投入3.8亿元,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内外贸易、商贸服务及现代物流发展。投入3.6亿元,资助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投入1.7亿元,支持企业“机器换人”,利用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实施技术改造。投入1.4亿元,资助创新科研团队引进,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投入1.3亿元,资助专业镇创新平台、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及创新型企业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投入9,966万元,资助知识产权保护、名牌名标创建、质量发展等创新环境建设。投入3,084万元,举办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配套资助入选“千人计划”的国家级人才,支持东莞人才发展研究院和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华南分中心运营,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投入1,900万元,引导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扶持电商平台做大做强。

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投入18.3亿元,加大市属学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将小学、初中、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200元。投入11.6亿元,补助镇街教育经费,为新莞人子女提供积分入学公办学位2.8万个。投入9.8亿元,用于松山湖大学创新城建设。投入2.8亿元,用于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及民办中职学校减免学费补助,将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提高至3,000元和2,000元。投入2.1亿元,重点支持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向全市1.6万名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投入2,000万元,加大高中教育教学奖励力度。投入1,824万元,用于市属学校校舍维护。投入860万元,支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投入1.8亿元,用于迪士尼暨创意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投入4,626万元,举办公益展览及文艺培训,推动千场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投入3,524万元,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精品创作。投入1,776万元,支持举办苏迪曼杯羽毛球团体锦标赛,保障我市承办的首个世界级赛事顺利举行。投入1,291万元,用于海战博物馆改造。投入817万元,为208个社区更换老旧 健身 路径。投入712万元,支持市民艺术中心开办。

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投入14.2亿元,加大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力度。投入1.2亿元,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实施生活、医疗、教育及临时救助,将低保标准由510元/月提高至610元/月。投入1.1亿元,发放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一线企业就业。投入9,461万元,用于发放12.7万名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及实施1.6万名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新增为75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投入9,339万元,用于保障残疾人生活、就业、康复等,新增残疾人免费体检项目。投入8,784万元,对大龄失业人员、享受低保城乡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发放就业补贴。投入6,457万元,加大小额创业贷款贴息力度,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投入5,464万元,为劳动者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投入17.1亿元,引导53家“两高一低”造纸企业退出水乡地区。投入6亿元,统筹用于全市污水处理及截污主干管网养护。投入1.6亿元,加快淘汰5.7万辆黄标车。投入3,521万元,支持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鼓励企业清洁生产。投入1,721万元,全力推动石马河、茅洲河流域污染整治,加强石马河水质在线监测。投入530万元,用于全市高污染禁燃区内锅炉淘汰改造。投入351万元,支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8.1亿元,用于轨道交通专项支出,撬动 金融 资本投入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地铁2号线开通运营。投入5.8亿元,用于环莞快速路二期、S256篁村至虎门段、S358虎门至长安段大修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3.1亿元,用于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重点保障水乡大道改造提升,龙湾湿地公园和市儿童医院等项目建设。投入1.8亿元,用于运河综合整治工程。投入8,929万元,用于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1.4亿元,为市民免费提供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两癌”筛查、乙肝母婴阻断治疗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1.1亿元,支持市属公立医院建设。投入2,840万元,将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改革范围扩大至所有市属公立医院。投入641万元,用于卫生计生人才培训。

做好市内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投入1.8亿元,用于欠发达村(社区)基础设施和优质项目补助。投入1.7亿元,用于援疆、援藏支出。投入7,236万元,用于承担对口帮扶韶关市和揭阳市的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任务。投入2,400万元,完成全市80个欠发达村的定点帮扶任务。投入1,200万元,援助河池市和巫山县。

(四)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认真贯彻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科学 理财 ,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基本建立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四本预算编报管理机制,着手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动镇街预算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建立财政支出进度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对支出进度不理想的预算单位,按月通报并由市政府约谈,督促各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统筹资金安排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结转资金、部门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资金和已下达到部门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省转移支付资金。对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除按原用途加快支出运用外,统筹用于设立政府 投资 基金、偿还政府债务以及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程投入。

四是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制订出台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搭建PPP工作的制度框架。推动轨道交通1号线、长安新河项目等工程项目入选省PPP项目库。组织镇街(园区)申报PPP项目库,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建了市PPP专业咨询机构库,加强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成功实施了水生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解决截污次支管网资金筹措问题。

五是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新政。将70.8亿元的置换债券额度全部转贷至镇街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并将期限较长的债券优先分配给欠发达镇街。将4.5亿元新增政府债券用于普通公路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重点支出。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债务限额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六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将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范围扩大至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实现了市本级财政预决算、“三公”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预决算信息的全面公开,并公开包括因公出国(境)人次和组团数、公车购置数、公车保有数和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在内的“三公”支出明细数据。推动镇街首次公开“三公”信息。

七是大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选取20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报告全面公开。选取59个项目开展预算编制绩效评价,核减金额2.9亿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凝心聚力,锐意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受经济新常态,国家陆续出台各类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已成为财政收入新常态。二是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增长形势下重点建设项目的加快推进,以及一些民生政策的提标,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加。三是财政管理不够科学,距离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