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在肇庆召开
7月15至16日,省社在肇庆市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传达贯彻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观摩交流综合改革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推进我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试点单位的评估验收等重点工作任务。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社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出席会议,肇庆市委常委李天出席会议并致辞。
李朝明在讲话中指出,2014年4月我省被纳入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国总社的悉心指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供销社本级和40个试点县级供销社,加快推进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创新,着力打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供销新优势。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为主线,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扩面提质,充分发挥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以试点引领和带动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初步形成“一批试点单位领跑全省、一批试点单位迎头赶上、一批试点单位奋力起跑、一批非试点单位主动作为”的工作格局,综合改革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试点任务完成不达标、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试点特色不突出等突出问题,全省系统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就下一步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李朝明要求,全省系统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咬定目标攻坚克难,倒排时间抢抓进度,确保完成试点任务。一要开展自查自纠。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分类指导,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落实,对进展明显滞后的,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各地级以上市供销社要加强对所辖试点单位的督促指导。二要加强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要进一步加强考核通报,对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对重视不够、贯彻乏力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督促整改落实。三要做好评估验收。省社11月底前要完成对试点单位的初步评估验收,查漏补缺,形成总结报告,迎接总社评估验收。各地要在做好季度评估考核的基础上,总结提炼一些好模式、好做法、好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和制度性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展开。四要提升对接质量。省社直属企业和试点单位要按照对接工作指引和试点方案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围绕创新联合合作方式、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持续发展能力等目标,加大对接力度,提升对接质量和实效。
就全面深化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李朝明强调,全省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汪洋等中央领导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发11号文和粤发12号文精神为根本遵循,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准确把握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五个不能”要求,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扎实推进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一要争取出台贯彻落实文件。各地供销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今年底前以地方党委、政府名义出台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和粤发12号文的具体意见或方案。二要提升基层组织经营服务能力。要按照《广东省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推动经营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资源向基层下沉,促进经营服务体系与基层组织建设协同发展,探索改造和重构基层组织的有效路径。三要增强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实力。要按照省社《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总社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促进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创新服务厚植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综合实力。四要提高联合社治理水平。各级联合社也要抓紧编制“三定”方案,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三方面职能边界,明确行使职能的程序和规则,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五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各地供销社要按照国务院会议纪要精神,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抓紧落实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供销社主任和省社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陈栋通报了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情况;肇庆、江门、新兴、英德、惠东、大埔、台山冲蒌等市、县、基层供销社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了粤西冻品批发市场、肇庆市社农(副)产品配送服务平台、新兴县百惠超市城北商场和新兴县供销社三农服务综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