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明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23.06.2014  12:13

(2014年6月21日)

李朝明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个发言。

一、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说明

(一)加快发展,为深化我省供销社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近年来,我省供销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构建城乡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突出抓好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力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为深化我省供销社改革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全省供销社系统加快拓展城乡市场和经营业务,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尤其是省联社直属企业实现了二次创业、跨越发展。2013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收入592.6亿元、利润总额5.6亿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92.3%和75.6%;其中省联社直属企业销售收入177.3亿元、利润总额1.5亿元,分别是2009年的3.9倍和2.6倍。

二是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全省供销社系统加大推进社有企业产权改革和资产重组力度,加快培育发展龙头企业。至2013年底,省、市、县级供销社正常经营的社有企业753家,其中已实施公司制改造的占72.2%,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占54.1%;全省系统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58家,其中9家被评为全国供销社系统或全省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省联社大力盘活社有资产,改制重组或新建了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粮油产品、再生资源等省级经营平台,初步构建面向“三农”和城乡居民的综合经营服务体系。

三是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全省供销社系统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和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并向基层拓展延伸,不断提高服务“三农”和城乡居民的能力。至2013年底,全省供销社系统已建设物流配送中心270个,改造提升现代连锁经营网点5783个,其中发展农资现代连锁经营网点2831个,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产销对接连锁终端1627个;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4046家,其中参与农超对接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888家。2013年,全省系统销售化肥638万吨,农药30.3亿元,农资供应量占全省需求量的50%以上;实现连锁销售额170.6亿元、占全省系统销售总额的28.8%,为城乡商品流通作出积极贡献。

(二)抢抓机遇,积极申报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

积极申报试点。今年1月14日,全国供销总社发出通知,就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联社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符合我省供销社深化改革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我省供销合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同时,这几年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成效也为承接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创造了条件。我省供销社应抢抓机遇、大胆创新、深化改革。省联社按照总社通知要求,起草了《广东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申报稿)》,报经小丹省长、海光副省长等省领导批示同意后,于2月18日正式向总社申报。

获得总社批复。总社经过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初步确定广东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于3月17日对我省申报方案提出了书面反馈意见。省联社按照总社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广东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修改稿)》,经小丹省长、少华和海光副省长等省领导批示同意后,上报总社。4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广东和河北、山东、浙江4省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4月9日,总社正式批复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三)认真组织,做好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前期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供销总社确定将我省列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后,省联社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理事会主任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总社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省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责任。

开展调研摸底。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总社在广东等4省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后,省联社组织六个调研组,分别由省联社领导带队赴各地级以上市及有关县级供销社开展调研摸底工作,了解掌握市县供销社有关情况,并与市县党政领导就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交换意见。

组织申报工作。省联社3月3日下发了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县级试点申报预备通知,4月29日下发了正式申报通知,部分市、县供销社认真研究起草试点实施方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和争取支持,先后有24个单位申请参加综合改革试点。省联社对各地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估审议,初步确定惠东县等20个县级供销社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并向省政府报送了请示。6月17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省联社和20个县(市、区)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

二、推进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安排

按照全国供销总社批复方案要求,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以省联社和20个县(市、区)供销社为试点整体进行,用两年时间推进综合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是细化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全国供销总社批复我省试点方案,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高效、有序推进。省联社7月中旬前将正式批复20个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县级供销社7月底前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加快推进步伐;省联社抓紧制定关于联合社组织管理体制、综合经营服务体系、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联合社监督管理体制等配套措施。未列入试点的市县供销社也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深化改革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要加快推进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体制机制改革,把社有企业真正打造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主体,有效牵引我省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省联社在继续深化直属一级企业改革基础上,加快二级以下企业产权改革,大力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今年底,试点县级供销社对接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的重点企业30%以上要进一步深化产权多元化改革;2015年底,试点县级供销社对接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的重点企业80%以上要进一步深化产权多元化改革。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省、市、县供销社企业产权联结,实现省和试点县级供销社企业的利益捆绑、联合发展。今年底,30%以上试点县级供销社要与省联社投资企业实施产权对接;2015年底,80%以上试点县级供销社与省联社投资企业实施产权对接。

三是打造一体化运营体系。要遵循市场规律,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信息技术,打破层级界限。根据各试点地区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快纵向联合和横向整合,构建全省一体化运营、双向流通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要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依托省联社农资企业,以专业农技服务为先导,加快经营服务转型升级,对接重组试点县级供销社农资经营业务,建设一体化运营的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依托省联社农产品企业,推进粮油连锁超市和生鲜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对接重组试点县级供销社农产品采购供应业务,建设一体化运营的农产品现代购销服务网络;依托省联社日用消费品企业,加快推进全省系统日用消费品统一采购平台建设,对接重组试点县级供销社日用消费品供应业务,建设一体化运营的日用消费品现代配送服务网络;依托省联社再生资源企业,推进再生资源分拣处理和综合利用中心建设,对接重组试点县级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和分拣加工业务,建设一体化运营的再生资源现代回收利用服务网络;依托省联社金融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业务,推动金融服务和供销社产业链融合。今年底,省级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经营平台,要分别对接50%以上试点县级供销社经营服务业务;2015年底,要100%对接试点县级供销社经营服务业务。

四是建立三农经营服务综合平台。要通过新建、扩建或改造等方式在试点县(市、区)建设三农经营服务物流交易综合平台,上接省级企业和经营服务网络,下联基层服务组织和经营网点,逐步培育拓展交易配送、质量检测、仓储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信息等专业化、综合性服务,形成一网多用的综合服务体系。今年底,30%以上试点县级供销社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启动建设或投入运营;2015年底,80%以上试点县级供销社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启动建设或投入运营。

五是创新基层组织体制。要探索推动市县供销社组织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县级供销社对基层供销社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进一步发挥系统组织优势,有条件的县级社可探索办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今年底,50%以上试点县级供销社要实行“县基一体化”管理,30%以上基层供销社实施改造重组;2015年底,试点县级供销社100%实行“县基一体化”管理,80%以上基层供销社实施改造重组。

六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快启动和建设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运营,发挥带动效应和综合效益。今明两年要加大力度推进试点县级供销社三农经营服务综合平台和省联社直属单位重点项目40个。要建立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项目库和重点项目督办机制,形成项目建设重点突破、梯次推进、有效衔接的良好局面。

七是强化联合社监督管理。要加强联合社理事会建设和监事会建设,规范联合社重大事项报批报备和决策程序,创新监事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和经济活动的监督。今年底,50%以上试点县级供销社加强理事会建设和创新联合社监事会组织形式与工作机制;2015年底,100%试点县级供销社加强理事会建设和创新联合社监事会组织形式与工作机制。

八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要依托广东新供销职教集团资源,联合社会优势资源,健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员工教育培训质量,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今明两年全省系统每年培训6000人次以上,其中省联社每年组织培训3000人次以上。

同志们,推进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在全国供销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们一定要坚定决心,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