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权调处条例宣讲活动取得阶段成效
2016年3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省宣讲推动《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贯彻实施活动。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活动历经“召开全省宣讲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全省宣讲师资培训班、各县(市、区)组织本级的宣讲培训、各乡镇开展宣讲到村工作”四个阶段,活动的各项工作基本完成,达到了保障和推动《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正确顺利实施的预期效果。
活动中,全省坚持把学习培训贯穿始终,夯实“学”这个基础。省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的宣讲培训,由参加过省第一期培训的4名师资授课,全面培训本地区县、镇、村的干部和村居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条例》宣讲培训205期、35939人次;其中,省市级《条例》宣讲培训班6期,县级《条例》宣讲培训班199期,培训市县领导和干部1596人、镇街领导1713人、镇街调处人员6105人、村居负责人12313人、村居法律顾问1754人、其他村居干部12458人。
活动中,全省将工作与全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结合起来,筑牢“和”这个根基。各地结合当地镇街实际,详细制定活动方案,按照“一村一至两课”的办法,配合印发《条例》单行本、发放调处流程图、制作宣传板报墙报和标语、开设专题广播、走家串户等多种方式开展《条例》到村宣传。据统计,为确保《条例》宣讲到村到户,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省共成立了1852个共8861人的镇街宣讲团,开展宣讲到村活动9174场,覆盖了全省17701个村居、2126家涉林单位。
活动中,全省将工作与深入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结合起来,严守“治”这个防线。全省籍《条例》宣讲契机,纷纷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对有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山林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加强对重大山林纠纷的梳理分析,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做到因时预防、重点预防,防止矛盾积累叠加。据统计,全省共排查出矛盾突出的山林纠纷1449宗,争议林地面积77.5万多亩。上半年,全省成功调处山林纠纷案件427宗,解决争议林地面积13.4万亩。
通过宣讲,使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能够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条例》的内容,帮助争议当事人有效依照《条例》的规定,按程序申请林木林地权争议调处维权。(厅调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