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树立新理念 迎接新挑战
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6月7日,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法院院长龚稼立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揽,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省法院副院长谭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级审委会专职委员谢文练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稳妥处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商事案件,有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妥善调处重大敏感群体性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坚持能动司法,提出大批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的现代化;要以大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抓手,探索审前矛盾化解新机制;要树立精品意识,办好大要案,创造更多的“广东经验”;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民商事审判队伍,及时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当前形势和主要任务,努力开创全省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抓好“家事、劳动争议、涉农、建设工程合同、房地产、借款合同及买卖合同、民间借贷、金融、涉‘僵尸企业’、环境资源”等十大类重点案件审理。
会议明确要求,各级法院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科学配置审判资源、统一裁判尺度、健全审判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工作水平;推进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破产审判方式和审判机制改革以及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梳理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认定、互联网金融等问题,把握好重大、疑难、新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省法院民一庭、民二庭、环资庭庭长及全体干警,各中院分管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民商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文:潘玲娜 张杨云 图:徐志毅 责任编辑:潘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