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质监系统积极推动两《条例》施行

19.11.2015  12:21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责、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效补充和细化,标志着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为推动电梯相关单位更好地贯彻执行两《条例》要求,全省质监系统纷纷结合地区实际加大宣贯力度,推动企业增强责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

   汕头市局 10月27日专门召开汕头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落实两《条例》要求,督促电梯相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参会人员参观由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负责维保的合信星湖城电梯,了解电梯使用单位“一梯一档”、“十个档案”模式的安全技术档管建立、日常管理情况及机房、轿厢内的标准设置和管理模式,共同学习电梯先进管理经验。 云浮市局 组织辖区内69家重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逐一对照两《条例》有关条款,就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和人员持证作业等方面开展自查,共查找问题6条,整改6条,整改率100%。 顺德区局 制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使用知识大型宣传栏30个,在蒸压釜、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单位安装,提醒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制作特种设备安全警示牌1500张、电梯安全宣传警示贴画3500张,张贴在设备显著位置;拍摄制作时长3分钟的安全乘坐扶梯视频短片,发给各镇街分局利用公共场所显示屏播放;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广泛传播,获得网友点赞。

  (汕头市局、云浮市局、顺德区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