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当全职主妇屡遭婆家刁难,家务劳动能否得到法律认可?

30.07.2022  08:52

大洋网讯 女子因全职照顾家庭屡遭婆家刁难,如何解决难题?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获悉,陈女士(化名)说自从和丈夫结婚以后一直全职养育儿女,勤恳持家,但因为自己是全职主妇始终得不到婆家的认可,婆婆甚至还常常刁难自己。婆家的行为让陈女士感到不安,她认为自己的付出不被认可。陈女士向社工求助,目前的情况下她该如何处理好婆媳关系?可如果离婚,已经全职照顾家庭多年的陈女士暂时没有收入来源,也很为未来的生计发愁。

律师:家务劳动在法律上有广泛的认可

一旦陈女士离婚了,丈夫就没有义务向陈女士支付生活费。如果能证实在离婚时,陈女士生活特别困难,而丈夫也有负担能力的,丈夫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综合维权服务中心志愿者律师梁颖珍表示,虽然没有生活费,但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家务劳动也在法律上得到广泛的认可。陈女士嫁到夫家之后,一直全职养育儿女,勤恳持家,明显对家庭付出更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要求丈夫支付相应家务补偿。

梁颖珍补充,如果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丈夫在离婚协议中也承诺离婚后还会给陈女士支付生活费的,那么丈夫还是应该按照协议来履行支付义务的。

社工:可考虑适当拉长婆媳间生活距离

陈女士作为全职妈妈,很需要丈夫及家人的认可和安全感。”社工说,关系婆媳矛盾的问题,建议在家庭生活中适当拉长婆媳间生活距离,为婆媳双方都创造适当空间。丈夫在家庭中也应多承担关系协调者的角色,做好婆媳双方的工作,适当帮忙疏通婆媳双方因误会而导致的不满情绪。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通讯员: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