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报道】“全面两孩”期待优质公共生育服务

17.01.2016  10:36
不久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称,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这也是随着我国计生政策口子的渐次放开,计生体系职能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迅速转变的要求和体现。

梅江区江南街道联合江南社区卫生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科学孕育 做幸福妈妈”主题活动。图为准爸爸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学习给婴儿穿衣服。(钟小丰 摄)

      本期主持 李艳良  

      黄焱 杨敏 曾舒婷

  郭志科对本文亦有贡献

  不久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称,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这也是随着我国计生政策口子的渐次放开,计生体系职能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迅速转变的要求和体现。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中,我市市民有哪些诉求?各级政府将如何提供相关的更加优质公共生育服务?卫计部门将如何应对职能转型的挑战?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我市符合两孩政策 育龄妇女约30万

  从1978年开始实施的“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到“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我国的人口政策渐次放开。

  记者日前走访市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梅城医院发现,前往产检和分娩的孕产妇中多数为生育第一胎的妇女。多数医生反映,前往各大医院进行孕前检查的人数均有明显增加。据市卫计局摸底调查数据,我市符合生育两孩政策的育龄妇女约30万人,其中35岁至44岁的“高龄”育龄妇女约12万人,预计这12万人中有再生育意愿的有2~3万人。这意味着,我市符合生育条件的人数增多了,卫计部门需要服务的对象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了,给我市计生系统带来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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