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预计明年一季度落地 只生一个将无优待
新京报讯 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昨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都能够具体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自愿只生一个无优待
王培安称,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九千万对夫妇符合新政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何时落地也是大家关注的问题,王培安表示,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需要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的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具体说,就是各省区市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地方法规的修订,然后组织实施。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都能够具体实施。
此前,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影响到多少对夫妻,学界有不同的预测。昨日,官方给出数据。王培安透露,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妇女约60%在35岁以上。
他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预计超过2000万人,这是政策调整的预期效应。据测算,我国的能源、粮食等供给都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同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带来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医疗卫生、儿童照料、教育等方面会面临一定压力。通过加大投入、盘活存量、优化配置,是完全可以应对的。
■ 各地追访
[北京]
科学测算做好“二孩”政策衔接
昨日,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全面两孩”政策的科学测算,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做好政策的衔接。
缩短住院时间提高床位周转
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将加强生殖健康、妇幼健康、托儿所、幼儿园等公共服务的供给,并加大对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高龄产妇会明显增加。市卫计委表示,将不断提高助产技术,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减少和控制妊娠并发症和妊娠合并症的发生,促进自然分娩,并将缩短住院时间,进一步提高床位周转率,满足群众分娩需求,确保母婴健康安全。
此外,还将做好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服务机构,完善危重孕产妇转诊,并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防止出生人口出现大幅波动。
2018年和2019年生育量集中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表示,从“单独二孩”政策的落实情况来看,从全国角度来看,北京的速度会比较快。“整个条件比较成熟,同时要求也比较迫切”。
全面放开二孩,是否意味着生育量将大幅攀升?翟振武认为,生育量会变大,但不会呈现井喷式增长,这是一个过程。他预测,2017年会有“全面二孩”政策下出生的孩子,而在2018年和2019年的生育量会相对集中。
卫计委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北京市“单独二孩”申请数和办证数,分别为53034例和48392例。自去年2月21日北京市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单独二孩”申请数今年已呈稳步上升趋势,相对去年不足3万人的申请数有所提升。
妇产医院7月建档期已满额
北京全面放开二孩,是否会加剧优质医疗资源的进一步紧张?北京市妇产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医院明年6、7月份的建档已经满额。全面放开二孩后,压力更大。
对于床位有限的北京市妇产医院,去年全年超过17000的生育量相比往年的13000人次,仍呈现增长。该负责人介绍,为应对“单独二孩”后的生育增长,北京市妇产医院曾采取“加快床位周转、增加利用率、减少剖腹产数量等方式应对”。
然而,此次全面放开二孩,加上即将到来的“猴年”吉年,生育量会继续增加。妇产医院将在原有措施的基础上,寻求与床位利用率较低医院的合作。
事实上,床位建档紧张的局面也并非集中在三级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温瀚英说,“床位压力在逐渐增加,且约三分之二的产妇为外地人群”。
对于如何缓解床位紧张,翟振武表示,城市的优质医疗资源需要迅速扩大容量,改善条件。此外,也可动员提倡年轻夫妇到二级等医院生育。
[湖南]
今起至政策落地生二孩不罚
昨日,湖南省卫计委表示,在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到湖南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
湖南省卫计委党组书记詹鸣表示,湖南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经过相应法律程序,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时间为准。
詹鸣表示,自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之日至湖南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不符合湖南省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可以生育,不要求落实补救措施。
他强调,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前,不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违法生育二孩,已经处理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有效;未作处理的,将根据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法规政策依法处理。
此前,在湖南省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一年半后,日前一份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该政策做出的评估报告在网上公开。该报告建议,尽快放开两孩生育限制,优化人口生育政策。
[上海]
加强产科配置应对二孩放开
昨日,上海卫计委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海市卫计委正研究提出实施全面两孩的具体方案,开展目标人群测算,研究制定政策衔接办法。按照规定程序,依法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同时加强产科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妇幼保健服务,积极应对可能的出生数量增加。
上海卫计委表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良好,基本符合预期。
据统计,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共批准2.98万例申请,其中近1.5万例已生育,约占一半。申请对象主要以“80后”为主,约占总量的74%;“70后”群体约占25%,“90后”群体约占1%。
释疑1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怎么修?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条款已不符合政策走向
昨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透露,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自2002年9月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施行了13年,这将是其首次修订。
记者查询发现,该法中一些规定已经不符合最新的政策走向。如,昨日国家卫计委明确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取消。然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早已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其实,学界和民间早已多次呼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以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等人为代表。
昨日,湛中乐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由国家卫计委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法案,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接着由国务院法制办提出,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第二种则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修订议案。湛中乐认为,目前来看前一种方式的可能性要更大。
湛中乐指出,除了修法之外,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许多国家法规也亟待修改。比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的条件和对象等都要修改。
释疑2
取消二孩审批还要办准生证吗?
专家称,各地计生法规修改前生育服务证不会取消
昨日,国家卫计委表示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在多位专家看来,这是我国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重要一步。
但也有人提出疑问,取消二孩审批是不是意味着不要准生证了?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陈友华对记者表示,首先,目前全国多地的准生证已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务证。目前仅在一些相对落后的地区才依旧有准生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由于生育服务站被写入了各地的计生法之中,因此在各地的计生法修改之前,生育服务证并不会取消。因此未来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也透露,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记者发现,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十九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陈友华认为,与以前生孩子需“审批”不同,今后生孩子采取的将是“备案制”,生下孩子后去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同时随着政策的调整,今后准生证也应被取消。
湛中乐认为,这一改变意味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计划生育的主体也从国家变为家庭。与此同时,政府也应该在人口信息收集以及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方面尽责。
释疑3
“过渡期”生二孩是否会被罚?
国家卫计委未予以明确回答;湖南明确表态不做实质性处理
吴先生在广州工作,太太今年怀上了第二个孩子,预产期在明年2月。尽管中央宣布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然而对于这个“非独”家庭,未来还是有一些不确定性。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由于吴先生和太太都不是独生子女,目前的第二胎是超计划生育。此前吴先生的太太所在某国有银行通过劝解等多种方式使她辞职。
那么,自前日政策公布至地方政策实施之间的生育行为是否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于该问题,国家卫计委昨日并未予以明确回答。
记者获悉,国家卫计委曾在近期就生育政策调整后社会抚养费征收如何衔接等问题召开内部座谈会。
一位参会人士对记者介绍,参会人员的意见相对比较统一,认为应该尊重“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精神,很多人倾向于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去操作。如,一些人认为在法律修改以及实施之前,应该对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毕竟政策不能代替法律。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陈友华表示,从“单独二孩”的情况来看,各地的做法不一样。如他所在的江苏省对于在过渡期内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生育行为,并没有处罚。陈友华呼吁更多地方借鉴江苏省的做法,对于政策落地之前的生育行为不再罚款。
昨日,一些地方已经就此问题进行表态。湖南省卫计委已释放了明确的信号:在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到湖南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