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

24.08.2018  23:07

按照国家关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中下旬,由省国有林场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组开始对广州、深圳、惠州、中山、梅州、江门、云浮、东莞等8个地级市开展省级验收工作。验收组在听取各地市政府汇报基础上,查阅有关改革档案,并抽取部分林场进行现场调研,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各地改革推进和落实情况。

验收指标分为10大类28个小项,包括林场“三定”(定性定编定保障)、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职工保障安置、财政金融支持等,对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率、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率等低于100%的实行一票否决。

2018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要求各省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国家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自验收情况说明。5月2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林业厅转发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将情况报省政府,省将于7至9月开展省级检查验收。

截至2018年8月17日,广州、深圳、惠州、中山、梅州、江门、云浮、东莞、韶关等9个地级市已将自查情况上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