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启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
4月15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部署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工作会议,在省内试点检察院全面启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全省各试点检察院要牵住办案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
根据广东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试点检察院包括深圳市检察院和全市所有基层检察院,佛山市检察院和顺德区、南海区检察院,汕头市检察院和龙湖区、澄海区检察院,茂名市检察院和茂南区、高州市检察院。
笔者调查了解到,深圳市检察院和该市所有基层检察院,佛山市检察院和顺德区、南海区检察院等在此次工作会议前便已探索推进此项改革,并选任了主任检察官。15日的工作会议是对此项改革在所有试点检察院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会上强调,全省各试点检察院要牵住办案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郑红强调,要正确把握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方法和步骤。在选任检察官时禁止搞论资排辈和迁就照顾,要通过公平、公开的竞争选拔,把群众认可、办案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干警选进检察官队伍;要注重转变办案模式,以主任检察官为核心组建基本办案组织,按照司法规律要求转变“层级审批”办案模式,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各试点院担任主任检察官的领导同志,包括检察长也要办案;要加快改革进度,各试点单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要在今年6月前正式运转。
据悉,目前广东省检察院已经制定出台了《试点检察院主任检察官选任办法》。《办法》规定,试点单位主任检察官按现有检察官员额的1/3配备,通过笔试、面试等竞争性选拔程序,从现有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中选出。选任基层检察院主任检察官的,原则应具有4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选任市级检察院主任检察官的,原则上应具有6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不过,获得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可以减少1年法律工作经历要求。获得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减少2年法律工作经历要求。试点检察院设立主任检察官任免委员会负责本院主任检察官的选人工作。委员会由本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文员、政工部门负责人及资深检察官代表等7人以上单数组成。《办法》同时对不得参加选任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包括配偶担任律师且不愿退出律师行业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编辑: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