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30.07.2014  16:04


7月29日,受省政府委托,蓝佛安厅长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了《关于广东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是审计工作结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审计工作思路的集中体现。一年来,审计工作紧扣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服务科学发展,积极发挥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功能,努力当好公共财政“卫士”、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和源头治腐“尖兵”,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员”。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体现了上述审计理念和工作思路,集中反映了审计工作的新成果,彰显出以下特点: 一、关注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确保公共财政资金安全 加强对公共财政的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职责。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这要求审计工作必须时刻紧盯财政这本账,努力确保财政“稳定增长、平衡收支、厉行节约、保障民生”目标的实现。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遵循这一指导思想,加强对预算收支的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合法性、规范性监督检查,推动所有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现资金审计向资产资源延伸。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首次全面反映了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列示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在“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方面”,揭示部门预算执行中追加比例较大,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未拨付使用等问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揭示调剂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反映国资监管专项经费支出率低等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对上述问题的揭示,有利于促进有关部门加强预算管理,推动政府公共预算和其他各项预算之间功能清晰、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 二、关注部门预算执行中政策落实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促进政令畅通 审计工作始终把中央和省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作出重点内容,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今年的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将审计的部门单位扩大到30个,是往年部门审计数量的3倍左右。围绕中央和省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揭示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如围绕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审计工作报告揭示部分部门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完整,无预算支出或虚列支出,项目执行率低等问题;围绕推进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公务卡结算等改革,揭示部分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未按规定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等问题。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广东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的贯彻情况,揭示一些部门单位在公务车购置和管理、公务接待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省政府有关控制会议和加强会议费管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揭示一些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或将会议费转嫁给下属单位等问题。这些都说明中央和省的政策措施在部分部门单位执行落实还不到位。审计工作报告对上述问题揭示,有利于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的统一完整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规范科学,促进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有利于推进中央和省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三、关注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防范财政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一直是中央关切、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和焦点问题。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审计署的部署,省审计厅会同审计署驻广州和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以及各级审计机关2063名审计人员,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省本级、21个市、121个县(市、区)、1140个乡(镇)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首次披露了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回应了社会和群众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关切。这次审计,一是摸清了省、市、县、镇四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底数,并在此基础上按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等情况对所有债务进行了区分;二是运用债务率指标,测算和衡量了债务规模与地方政府偿还能力的适应性;三是指出我省的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相关的项目建设,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四是揭示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在“借、用、管、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有关地方和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审计工作报告揭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对于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完善举债制度,防范财政债务风险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关注重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促进民生政策的落实 审计机关一直将促进维护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职责。在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省级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规范化学校建设补助资金、“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对口援疆发展资金和项目等的审计中,不仅摸清了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还反映了改革和完善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提升民生政策落实效果。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重点揭露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存在违规、基础工作管理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审计,揭示一些地方医保改革进度缓慢、虚报参保人数骗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地方城乡医保基金结存量过大等问题;省级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规范化学校建设补助资金”审计,反映部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被滞留在中间环节,制度建设和管理监督不完善等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对上述问题的反映,在保障民生资金安全,促进惠民政策落实的同时,还有效推动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促进了社会公平公正的全面实现。 五、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将绩效理念贯穿始终。如在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揭示政府性基金2013年底结余结转额达283.66亿,社保基金调剂金有49.56亿元没有及时下拨各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国资监管专项经费支出率仅为39.7%等问题。在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方面,揭示有28个部门单位748个项目的执行率低于50%,其中有23个部门单位374个项目全年没有实施;有20个部门单位的298个项目资金连续结转2年以上,其中有11部门单位69个项目连续结转超过5年等问题。在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方面,揭示有4个市城乡医保基金结余达56.19亿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有2.96亿元滞留在中间环节;有4个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进度缓慢,有部分垃圾转运站建成后处于闲置状态等问题。审计工作报告揭示上述问题,充分说明当前预算绩效考核结果导向和激励约束力偏弱,促进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项目绩效评价标准和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围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积极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建设性作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提出4条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一是针对财政管理中项目支出追加比例较大,部分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结余结转额较大、支出偏离方向等问题,提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财政管理制度的意见;二是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较多,部分转移支付项目缺少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部分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完整、无预算支出或虚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薄弱等问题,从构建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制衡的现代预算管理体系的角度出发,提出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和预算公开质量的审计意见;三是针对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较大,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问题,从促进有关地方和部门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债务风险的审计意见;四是针对部分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从强化内部控制,严肃财经法纪,严格责任追究,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的角度出发,提出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的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