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全面推动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广东新闻网广州7月24日电 (索有为 马远斌 刘史丹)7月19日至24日,广东全省412名法庭庭长分两期参加了广东高院举行的法庭庭长培训班。据介绍,今年2月份,广东法院率先在部分法庭开展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今年下半年,该项改革将拓展到更多的法庭和更深层级的领域。提高法庭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和汇集智慧攻坚克难成了此次培训的关键词。
广东是全国案件大省,近年来,全省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约占全省一审案件总数的50%,占全国人民法庭审结案件总数的15%。近三年来,全省法庭年均受理一审案件41.2万件,珠三角地区有的法庭年均审理案件超6000件,法官人均办案接近400件,案多人少压力极大。通过改革提质效成为了化解难题的突破口。截止目前,全省16个地区58个基层法院的153个法庭已经开展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占全省人民法庭总数的37.13%。
“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司法改革的根本要求。“司法改革的落脚点必须要回归到司法规律上来。除了制度改革,不断理顺完善体制机制,我们的法官,也要不断加强职业操守,提高司法能力,”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认为,“司法改革对法官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只有司法能力得到切实加强才能都真正实现司法改革的目的,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都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效。”
据广东高院介绍,去年9月该院组织了全省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今年4月,举行了全省法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7月又举行了全省法庭庭长培训班,均以重基层,抓基础为培训思路,并且将业务培训常态化,着力提高基层法官的整体业务素质。
在此次专门针对法庭庭长的培训班上,广东高院特别邀请了最高法院民一庭的姜强和王林清两位法官,围绕法庭最常见的民间借贷和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专题讲解。为提高法庭法官的调解能力,培训班还邀请了东莞第二法院的江和平法官就如何提高民事调解水平和技巧进行经验分享。
如何汇集三级法院的智慧,齐心协力推动改革,也是这次培训班的一个主题。广东高院经调研发现,在法庭试点改革工作中凸显了不少客观困难,比如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法庭建设基础不太好的地区,审判辅助人员难以配齐、经费保障跟不上等。
“但我们不能畏难,改革的目的克服困境,化解难题。”谭玲说:“针对人民法庭审判案件多为简易程序案件,我们要千方百计,努力配齐1名主审法官+1名审判辅助人员+1名书记员的基本审判单元,不断完善审判监督机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培训班因此专门设立了法庭庭长论坛,邀请已经开展了改革试点的不同地区的法庭庭长,围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人民法庭管理工作”和“地方党政事务与审判工作”等进行经验分享,并与大家互动。
据悉,今年4月,最高法院杜万华专委到广东调研时强调了法庭改革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要性,要求广东法院把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突破口”,不拘一格、大胆推进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全国法院创造先进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