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13.03.2015  21:30
  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甘肃省民政厅结合全省民政工作实际,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在2020年左右,力争构建完备的民政法规制度、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四大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原则、基本要求、工作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特别将法制机构建设作为重要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甘肃的总体部署要求,立足服务于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省上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以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围绕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打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五项内容,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四位一体推进。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理念、依法执政,衔接改革、跟进法治,加快步伐、提高质量的原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按照健全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完善民政工作地方政府规章、依据需要制发民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废改立释工作四条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保障与改善基本民生、加强与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国防与军队建设、提供与强化社会服务等法规政策和打牢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政策,着力打造民政法规政策体系;        《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职权法定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完善决策风险评估和行政执法工作等机制,着力打造民政法治实施体系;要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内部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执法过错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打造民政法治监督体系;要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协调建立法制工作机构,统筹各方力量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打造民政法治保障体系,确保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