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1周年这一光辉节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扎实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爱国拥军社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时代要求,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91年来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建立的丰功伟绩;大力宣传驻粤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忠实履行使命,在参建维稳、抢险救灾、脱贫攻坚中做出的重大贡献和拥政爱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老红军、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所作的重大贡献;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拥军的动人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二、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深化改革,助力部队提升战斗力水平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中,要主动了解国防和军队深化改革中部队的实际需求,集中力量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协助搞好营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配合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等任务,为部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大科技、教育和智力拥军力度,为部队战斗力提升补氧助燃,为官兵学习成长成才创造条件。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各行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八一”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参与双拥共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全面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维护军民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作为“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调查摸底,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和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好转业复员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安置和教育培训、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军队退休人员移交、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等工作。要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主动关心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特别是企业军转干部和下岗失业残疾军人的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组织对老红军、烈军属、残疾军人和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以及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要对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以及旅游单位和公共服务场所对军人优待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结合实际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保护及升级改造工程。
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八一”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扎实有效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着力解决部队发展和官兵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认真组织慰问团(组)慰问驻地部队官兵、驻军医院伤病员,走访慰问老战士、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生活困难退伍军人。要结合纪念建党97周年、“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活动,组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举办书画展和联谊联欢、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八一”建军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确保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各地、各部门的活动情况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省双拥办。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