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遭乘客掌掴后持刀将其刺死获刑五年
■对于被判刑5年,郑爱国当庭表示不上诉。 通讯员供图
法院认为挑衅谩骂的乘客有错在先,司机不具杀人动机所以轻判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通讯员 杨晓梅
“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个结果,对于公交车司机郑爱国来说,不知是该悲还是该喜。去年,在541公车上,因被乘客屡次挑衅谩骂,最后被掌掴后终于持刀反击至乘客身亡。昨日,广州中院宣判郑不具杀人动机,能自首坦白,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并从轻处罚。
因停车靠站被乘客掌掴
时隔半年,昨日,脸色发白的郑爱国再次出现在法庭。
去年6月24日晚八九点时分,他如常上班,开着541公车奔走广州城区。在越秀区白云路段,男性乘客阮某上车后,对他停靠站很不满,开始责骂。
据录像监控,车子开出一段时间后,阮某又因停靠站问题责骂正在开车的郑爱国,并动手推搡,有掌掴脸部的动作。郑爱国因此将车停靠旁边,亮出弹簧刀和阮某扭打在一起,并连刺了七刀,其中一刀捅中阮某要害位置致其死亡。
随后,郑爱国投案自首。
此举不宜采纳正当防卫
此案开庭期间,相关证言指出阮某当夜饮酒,有醉后滋事、蓄意挑衅的行为。辩护律师认为,曾担任拳击教练的阮某,骚扰开车中的司机,给乘客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负有严重过错。故而,郑爱国持刀反击,是正当防卫,死亡结果并非郑爱国本意。
但法院经审理,对故意杀人、正当防卫的意见都没采纳。法院认为,从案发现场看,法院认为郑爱国被掌掴后,将公交车停靠在路边,然后和阮某对骂,此时阮某的侵害行为已经停止,不存在正当防卫要求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情形。
郑爱国从身上拿出小刀,比起空手的阮某,显然有更大的优势。因此,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
表示不上诉后悔太冲动
据悉,此案发生后,郑爱国一直配合调查,公交公司也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综合这些量刑情节,所以法院决定对其轻判有期徒刑5年。
对此,郑爱国当庭表示不上诉。但对于这个悲剧发生,他仍然后悔当时没有听劝,太冲动。
据了解,郑爱国离婚后单身,深陷牢狱之事,至今不敢告诉十来岁的儿子真相。
让人唏嘘的是,这位年幼的儿子之前也遇到一场大疾,同样担心郑爱国忧虑而被家人瞒着。
暨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广东省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胡陆生认为,阮某行为严重影响司机及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全,本身有过错。这种情况下,处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郑爱国自首、积极赔偿等都具有宽恕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