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台为何迟迟“站”不起来?

10.07.2015  11:22
位于嘉应学院东门的26路公交线终点站台被人推倒

  梅州网讯  (记者吴腾江)去年7月18日起,梅城新增一条往返于梅州火车站和嘉应学院东校门的26路公交线路,这条线路的开通大大方便了学海路周边住户和学校学生的出行。但有市民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终点站江北学院路的嘉应学院东门的公交站台却一直“站”不起来,倒在路边无法使用。

  公交站台荒废许久

  记者在现场发现,倒在地上的公交站台与地面固定的螺丝全部不见了踪影,站台玻璃广告橱窗里长满了野草,可以看出荒废许久(如右图)。天晴时不少村民将自家的被褥床单凉席摊在站台玻璃上晾晒,公交站台完全丧失它应有的功能。

  这里设立公交站台本意是为了给附近村民提供方便,但实际情况却不佳。随着酷夏到来,不但下雨频增,太阳也毒得厉害,市民出行常需要在候车亭内遮风避雨,但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印象中公交站台倒地可能有一年,之前公交线路开通时这个站台是好的,不久后就倒了,一直没人来处理。”一位路过村民向记者说。

  多次协商得不到解决

  随后记者致电市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个公交站台是政府出资建造的,投入使用后不到一星期就被公交站台后面一块荒地的主人以站台挡住其田地为由将其推倒,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也曾就此事与当事人进行过多次协商,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我们处理这个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但公交站台弄好了又被推倒,基本没有投入过使用。也曾有报警处理,但一直解决不了。”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故意破坏者要追究责任

  公安机关对故意损毁、盗窃、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不法分子,依据相关规定,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人士提醒,对这种“顽疾”问题的处理,光靠执法部门还不够,还要提高市民素质和修养。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协调联动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