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纵火:任何理由都不值得同情 乘客何辜?
公交纵火:任何理由都不值得同情
- 社论
很多时候,防范公交纵火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公众,都有一些无力感。因为,这样的案件事发极其偶然,非常突然,而且,作案者往往并不在社会防治的范围之内,而是来自未明的角落。
据新华社消息,5日下午,宁夏银川市委、市政府召开 新闻 发布会,确认“1·5”公交车着火事故遇难人数17人,事故初步定性为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永平已被抓获。另据央视新闻,嫌疑人马永平因承建贺兰县洪广镇移民安置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产生不满,采取极端行为对社会进行报复。
公交车上那些与施暴者素不相识的乘客何辜?不是在瞬间被烧死,就是落下难以愈合的身体伤痛,并在此后的漫漫岁月里午夜惊魂,经受噬心的精神创痛。对于此类赤裸裸挑战人类底线的恶行,当不吝最强烈的谴责。
社会从来不是虚幻的集合体,也不是与个体对立的另一种强大的存在,而是对应于万家灯火,还有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当施暴者将罪恶的黑手施加于社会时,不仅不可能得到臆想中的满足,还会因为触犯众怒,他的名字也将永久钉在时间的耻辱碑上,遭到公众集体的唾弃。
公交纵火案近年来已经发生多起。每一起事件之后,舆论都会异口同声地予以谴责,而事后,通过地方政府和媒体调查得出的原因,也都大致相似。对于这样的事件,社会各界的态度和立场是一致的,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却难以触动那些仍然潜藏在社会角落里的下一个。
以往那些公交纵火者大都同时葬身火海,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选择了这样暴行,答案也一同消失在烈焰与浓烟之中。事后根据纵火嫌犯生活以及遗书等等,固然能够大致还原,其纵火的动机、原因等等,但是,这毕竟仍然隔着一层。
与以往不同,这次的纵火嫌犯马永平仍然还活着。他想跳楼自杀,但是,宁夏方面的公安干警没有让他得逞。所以,这就为我们留下了一个研究公交纵火犯罪的典型样本。有关搞清楚马永平公交纵火的动机、原因以及 心理 状况等等,或许,对于我们日后的防范具有一定的价值。
很多时候,防范公交纵火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公众,都有一些无力感。因为,这样的案件事发极其偶然,非常突然,而且,作案者往往并不在社会防治的范围之内,而是来自未明的角落。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此无所作为。起码这次马永平被逮捕之后,就提供了一个研究样本,有关方面不要只是将其当做一个刑事案件,还可以派出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进行最为直接的接触、调查、分析,从技术环节,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总结。这样我们才会得到更多防范的经验。
就时下来说,这起事件的发生也当引起警惕。各地要提高警惕,年关将近,也到了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高发期,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提高警惕和行政效率,积极化解矛盾,避免小事酿成大祸。
公交纵火是反人类行为,与恐怖主义没有本质的区别。有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值得同情,也不值得效仿,都应该遭受最严厉的谴责和制裁。而对社会来说,维护公共空间的安全,最重要的还是想方设法,防止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