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紧急制动乘客受伤 公司拒赔成被告乘客胜诉

09.07.2015  18:09


公交车紧急制动乘客受伤  公司拒赔成被告乘客胜诉

来源:韶关市广播电视台

 

 

 

翁源县某公交公司的公交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因紧急制动致乘客朱某受伤并拒绝赔偿。日前,该案在翁源县法院开庭审理时,经法官主持调解,原告朱某终获被告公交公司全额赔偿。

      今年4月16日,原告朱某乘坐公交车回家,途中公交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公交车紧急制动致使朱某在车内摔伤,交通部门认定事故由公交车与摩托车负同等责任。朱某经住院治疗伤愈,各项损失共计1万7千多元。事后,朱某向公交车所属运输公司多次主张赔偿未果,于是将公交车所属运输公司告上翁源县人民法院。

      法庭上,原告朱某诉称自己与被告公司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全部损失。法庭调解阶段,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同意负担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人民币17148.9元。

      通讯员汪次安、林倚萍报道。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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