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11.08.2014  12:25

各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应急中心)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和效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我厅现组织开展省应急中心建设项目集中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8年~2010年合同约定日期到期的省应急中心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已完成合同书任务的应急中心也可参加本次验收。

  项目结题工作是项目管理过程的重要内容,到期应结题的应及时结题。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组织单位按时完成本次验收结题工作。确实不能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项目延期客观情况的理由说明申请和建设计划,加盖单位公章,报省科技厅同意后,允许延期一次。往年已延期的项目此次验收必须结题。不能结题的应申请中止课题,并说明理由。

  二、验收考核内容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合同书,对应急中心建设运行情况以及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三、验收材料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完整准确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结题验收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应真实准确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科技创新水平。请各单位于9月5日前提交以下结题验收纸质材料:

  (一)《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三)承诺书(见附件4;);

  (四)应急中心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如有变更,需附已审批通过的项目变更单);

  (五)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一式1份),要求汇编成册,内容丰富。要求做好封面和目录,保持形式美观大方(格式内容见附件5);

  (六)应急中心所获成果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标准等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七)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证明材料。

  联系人:广东省计算中心 郑友亮,广东省科技厅社农处 刘世伟;
  联系电话:(020)83163453,83163909
  传真:(020)83163416
  E-mail:ylzheng2008qq.com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3号楼601室
  邮政编码:510033。

  附件:
  1.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待验收名单
  2.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3.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4. 承诺书 
  5.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省科技厅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