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排水设施接驳需符合海绵城市要求,否则将被限期整改

14.11.2020  09:22

大洋网讯 记者从广州市水务局处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推动政府职能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近日,广州市水务局修订印发《排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

多种建设项目被点名

需符合海绵城市要求

办事指南》首次明确规定,在广州市公共排水管网覆盖地区范围内,向区级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在申请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时,需核查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同时,《办事指南》指出,新、改、扩建项目需承诺依照规定来规划、建设海绵设施。相关海绵设施包括雨水立管断接、透水铺装、下沉绿地、雨水花园、雨水调蓄池、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如项目未规划建设海绵设施,或不满足规划条件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抑或建设后的雨水径流量超过建设前雨水径流量的,需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阶级雨水净化滞留设施(天河区兰亭盛荟小区)

层层落实审查监督

建立嵌入式监管新模式

另一方面,据《办事指南》表示,广州市(区)行政区域内需实施公共排水设施设计的单位,在提交公共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时,需同时提交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

据悉,市海绵办将负责全市海绵设施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市排水中心、市水生态中心具体负责全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事项中排水、海绵设施的监督抽查工作。

雨水花园(海珠区阅江路碧道)

广州市水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办事指南》的修订,首次以承诺制形式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事项的核准条件。此项规定旨在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嵌入式监管的新模式,以保障全市海绵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细的具体体现。

办事指南》修订印发后,原有的相关办事指南均作废,不再作为参考或使用,包括《排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共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办事指南》、2019年10月22日版《排水报装办事指南(试行)》。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赵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