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求情

13.08.2014  12:41

  四川眉山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在大理发生交通肇事撞死路人后,让弟弟顶包。被交警识破后,郑某被检察院诉上法庭。其所在单位领导跑到大理向大理市法院递交了免予刑事处罚函,以组织的名义请该院对郑某免予刑事处罚。

  点评:郑某某在大理自驾游时肇事寻人顶包,属个人私事,与其单位并无关联。而其单位领导亲自送公函求情,明显涉嫌以公谋私,越权行事。此风不可长,必须追查“公函求情”背后的“内情”和隐情,以正视听。——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