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获取内幕信息 用亲人名义炒股获利500多万

16.03.2016  12:11

  北京牛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男,通过大学校友获悉一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信息后,立马斥巨资购买该上市公司股票,从中获利人民币 500 多万元。3 月 15 日,李某男涉嫌犯内幕交易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李某男面对检方指控,表示不认罪。

  李 某男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某涛是大学校友,二人曾在华为公司共事。2014 年 2 月 17 日,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经前期沟通、交流,邀请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权等人到武汉商谈双方并购重组事宜,双方参会人员签订了保 密协议。李某涛全程参与并购重组筹划工作,是直接接触、知悉并购重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2014 年 5 月 27 日起,华中数控股票停牌,2014 年 9 月 11 日复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华中数控并购重组珠海运泰利相关信息,在未公开披露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 2014 年 2 月 17 日至 5 月 26 日。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可知,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某男与李某涛多次联络、接触。 2014 年 4 月 16 日,李某男让妹妹李胜某以妹夫和母亲的名义在国泰君安证券开立账户由其控制和使用。4 月 17 日,李某男从自己招商银行账户分别向妹夫和母亲的账户转入人民币 600 万元和 550 万元。4 月 18 日,李某男操作这两个证券账户全仓买入华中数控股票 657042 股,实际获利人民币 5085973.67 元。此外,李某男还让妹妹李胜某买入华中数控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统计,李胜某的证券账户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和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买入华中数控股票共计 283310 股,实际获利人民币 2369921.63 元。

  检方认为,李某男无视国家法律,非 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暗示他人买入相关股票,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 任。李某男在法庭上表示并不认罪。他辩称自己与李某涛并无过密私交,也从未从李某涛处获取内幕消息。对于华中数控股票的买卖符合自己一贯交易模式,而且也 从未暗示妹妹买入这只股票。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编辑 高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