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司资源干私活被“炒” 员工索赔败诉

03.07.2014  10:45

   法官提醒,员工利用一技之长谋利需在合法范围内,不能非法侵犯单位利益

   东莞时间网讯  厚街一家皮具公司员工何某在工作闲余时间,用自己的电脑在公司的设计图纸背面空白部分上设计手袋,被公司解雇。何某不服,称其系业余时间为自己设计手袋,并无过错,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6万余元。日前,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何某确有利用公司资源为自己或他人服务的行为,公司解雇合法,遂驳回何某的诉讼请求。

   拿公司资源干私活被解雇 索赔6万

  2006年10月,湖北男子何某进入厚街一家皮具公司工作。六年后,何某月薪已经有6000多元。但就在2012年9月,公司将何某解雇了。

  同月,何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6万多元。不久,仲裁部门裁决确认何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驳回何某的申诉请求。

  2012年12月,不服仲裁结果的何某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公司,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多元,称公司解雇的理由“莫须有”。

  公司称,此前何某外出时,工厂保安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在其包内搜出纸板、设计图样等物品。公司认为,何某违反厂规,利用公司资源为外面单位或个人服务,严重损害了工厂的合法权益。根据厂规、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何某已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解雇他合法合理。何某则否认公司的说法,称上述物品系其个人物品,他只是利用业余时间给自己做手袋。

   解雇合法 公司获判无须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确有使用公司资源为自己或他人服务的行为。首先,案涉设计图纸背面有相关设计图样、材料规格,设计图样加注英文规格注释,并有部分手写字体中文翻译,材料规格表格内容众多,明显不可能仅用于制作单个手袋。图样、材料规格表格来源于公司。即何某是使用公司印有设计图样、材料规格表格的纸张来为自己设计手袋。其次,案涉纸板上除了有纸格图形外,并有打印的繁体字加注相关图形规格。何某本身的工作岗位并不涉及手袋设计,除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繁体字外,日常生活主要使用简体字,何某在给自己的设计图纸上用繁体字标注纸板规格大小,明显有违常理。此外,解雇当天,何某签收了员工违规扣分通知单、离职手续交接单、员工离职申请资料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材料。何某主张签名仅表示签收,并不确认公司的处罚。但上述材料均载明何某被解雇的原因,而何某均未对此表示异议,均有签名,表明何某已确认公司对其的处罚。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司解雇何某的行为合法,驳回何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员工利用一技之长谋利需在合法范围内

  本案主审法官称,用人单位应有主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并非要等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受到实质侵害后才能向员工主张权利。对于员工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行动,可以依照相关劳动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对员工及时予以相应处分。法官还告诫,如果员工要利用自身一技之长为己谋利,必须在合法范围内,不能非法侵犯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