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万 金融工作者也上当

18.05.2015  04:34

月息三分,相当于年收益36%哦……”“相当于持有公司的原始股,公司是经营食品的实体,不是那些投资理财机构,您大可放心……”遇到这样的高收益理财产品,要让手里有闲钱的人不心动,说实话还真难。可是,不少人的钱投进去,打了水漂。昨天,沙区经侦支队披露了一起迷惑性很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下饵

高档写字楼里的食品公司

龙女士今年61岁,退休的她得空喜欢和老朋友打牌。2014年1月,龙女士从朋友张女士口中听说,重庆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开发新产品,需要一笔资金,小范围募集资金,相当于借钱,并宣称月息三分,每月付息。

不久,在张女士介绍下,龙女士来到美美百货楼上一高档写字间,是一家食品公司的办公室,里面有多个业务部,电话铃声、敲击键盘声……看起确实很繁忙,业务很多。

公司业务员证实,张女士说的一点不假,公司经营模式是“贸易型”。对方说:“阿姨,我们公司是经营食品的实体,不是那些投资理财机构,您大可放心……收益是月息三分。”像其他会员一样,龙女士看完公司的各类证照后,基本放心了。

布阵

两家公司轮流登台集资

公司的借款分两种期限,3个月和6个月,1万起步。为让龙女士进一步放心,业务员还拿出一些顾客资料,她拿起一本随手翻看几页,发现最少的投五六万,最多的投了200多万。龙女士看到,顾客中有几个是金融从业人员,于是不再犹豫,从积蓄中拿出20万,投3个月。

按宣传的话,20万每月应给利息六千元,连续给3个月,最后一个月会连本带息一并返还。龙女士拿了3个月的利息后,不仅没有收到本金,此后利息也再无下文。

2014年3月,正当龙女士等会员开始对公司起疑时,食品公司负责人袁某将食品公司会员的全部利息和一小部分本金返还给会员后,宣布将会员的大部分本金转到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并称会员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将继续支付利息。而龙女士等人所不知的是,该公司事实上也是袁某所设立,以便于套取更多新会员的资金,并用后来的会员的钱,来支付前面的顾客的利息。

跑路

女儿刚出生就踏上逃亡之路

事实上,41岁的袁某几年前曾做生意,代理销售一种预包装牛肉,然而生产商用棕榈油代替植物油,被查获有质量问题后,袁某损失了800多万。为了弥补800多万的缺口,他一方面从小贷公司借高利贷,一方面成立食品公司,在朋友的建议下,他开始搞“高息募资”。

2014年12月中旬,袁某知道事情迟早会穿帮,公司资金链即将断裂前,他开始准备跑路。12月29日,他把名下的两个火锅馆转手,并办好刚出生女儿的出生证,便踏上长途汽车返回老家汕头。今年年初,重庆警方千里奔赴汕头,将他找到。

据查,袁某等4人通过公司形式,前后发展了350多名会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多万元。民警估计,在受害者中,大约有7%-8%是金融从业者,他们来自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名从事寿险销售的女士曾向袁某的妻子、孩子卖过寿险,多次到过袁某家中,和他的家人聊得很投机,自以为对袁某十分了解,在袁某的游说下,她心动了向袁某的公司投了10万,结果打了水漂。

目前,袁某等4名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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