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一男子开公司骗税27万 不堪压力投案自首
23.03.2017 00:25
本文来源: 公安厅
用他人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借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大埔籍男子郭某航以为如此便能神不知鬼不觉,逃避公安机关追查了。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郭某航最终为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3月10日下午,迫于警方压力,郭某航到梅州市梅县区分局投案自首。
2015年9月,分局接到国税部门移送一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接报后,该局经侦大队联合相关部门立即展开侦查。经缜密侦查,民警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郭某航,有重大作案嫌疑。虽然郭某航早已在东窗事发前逃往外地,但民警并未停下追查的脚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直至2017年3月10日,迫于警方强大的压力,郭某航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犯罪嫌疑人郭某航交代,其于2015年4月份使用数年前拾获的他人身份证申请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同年5、6月份期间,其在深圳市福田区一电子市场采购了总货值约160多万元的电子产品。为了增加公司在目标客户供货商中的低价竞争能力,郭某航在该电子市场附近找到一个专门伪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男子,购买了两份纳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后,郭某航按照卖票男子的认证说明,在国家税务系统中为其公司操作虚假进项认证。郭某航使用这两份缴款书为其公司作为进项抵扣税款,致使国家税额损失27万余元人民币。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航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梅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自作聪明偷税、骗税行为都是为国法所不容的,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付出惨痛的代价。
(梅公宣 编辑:杉杉)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3.03.2017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