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告:乘飞机最多能带两个充电宝

08.08.2014  17:18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

  昨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明确了旅客可带充电的能量范围和数量。旅客在乘机时,严禁托运充电宝,而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则严禁带上飞机,每位乘客带的充电宝不能超过两个。

   只能随身携带飞行中不得充电

  《公告》指出,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此外,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这些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

  记者昨日走访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在售的充电宝多以毫安时(mAh)作为电量大小的参数,范围多在2500mAh至15000mAh之间,要判断充电宝能否“登机”,市民旅客可以观察充电宝外观有否标明Wh数值。以一款知名品牌、额定容量为3.6V/10400mAh的充电宝为例,通过计算可知其其额定能量为37.44Mh,符合“登机”规定。此外,记者从网上搜索了解到,一些超过20000mAh的充电宝也同样在售,且不少充电宝没有标明Mh数值,市民购买时需特别留意充电宝是否“超标”。不少市民表示,如今外出公干或旅游都有携带充电宝的习惯,“有时忘记从要托运的行李箱拿出来,都过不了安检。”但也有市民承认,自己曾试过在飞机上偷偷给电子设备充电,“这样下飞机时手机就有足够的电了。

   三无”充电宝不得上机

  记者昨日从白云机场获悉,实际上在该《公告》发布前,机场安检部门已经按照可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携带的有关规定执行。今年7月20日上午,在广州白云机场B区国内安检通道内,前往温州的何先生因在行李内携带一块功率超过160Wh的充电宝被机场安检拦住,并被告知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办理托运,何先生最后只好把充电宝交由送行人带回。机场安检部门表示,如果充电宝没有任何标示,无法查看额定容量,则不允许携带或托运。

  白云机场安检专业人士介绍,时下正值夏季高温酷暑天气,不符合规定或“三无”充电宝、锂电池,在密闭、高温的环境下,极容易产生短路、甚至爆炸等现象,会对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乘机安全和出行方便,“旅客携带的充电宝应当视为备用锂电池,而不是含锂电池的设备,因此,充电宝与锂电池一样,严禁放入托运行李,而且在航班中不能使用并保持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充电宝额定能量判定方法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

  Wh= V x 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0mAh ,其额定能量为:

  7600mAh ÷ 1000 = 7.6Ah

  3.7V×7.6Ah≈29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