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质监公告[2003]第12号
04.03.2015 22:12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3年3月20日,我局依法对位于江门市堤西路花园地1号201房的恩平市东安新立贸易行办公场所实施了检查,现场查获并登记保存了该贸易行假冒“KIWI”产品及其相关生产工具等。发出书面通知至今违法行为人仍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现要求本案违法行为人于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到我局接受处理,逾期我局将依法没收上述全部涉案物品并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三年七月八日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4.03.2015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