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公安“严管年”:坚持从严治警 切实严管队伍

28.03.2017  08:26

坚持从严治警 切实严管队伍

清城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2017队伍“严管年”工作会议召开

3月27日上午,清远市清城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2017队伍“严管年”工作会议在清城区政府召开。会议总结了清城区公安机关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严管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清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欧建文,市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谢建伟,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除值班外的民警和辅警代表、消防官兵代表等参加会议。

●文/图:赫鹏翀 清公宣

集中整治党风廉政突出问题

提供公安队伍坚强纪律保障

会上,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泽坚通报了2016年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在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清城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局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局纪检部门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三大职责,深入构建了防腐体系。

通过大力加强监督管理,分局集中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成效明显,为全面完成公安工作任务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通过细化“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分局以党风廉政教育为基础,不断增强广大民警廉洁从政和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狠抓警示教育,强化监督力度;通过抓好廉政谈话,落实抓早抓小机制,真正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整改落实;通过坚持从严治警,严查违纪案件,分局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查办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放在突出的位置。

针对当前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罗泽坚强调,2017年全区公安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监督执纪,严治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为全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制定实施严管活动《方案

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

2017年是清城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融入珠三角、加快建设“两区三城”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大力整肃警风警纪,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工作效能,切实抓好“四项建设”各项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分局党委把2017年定为分局的队伍“严管年”。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了队伍“严管年”教育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欧建文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任成员,并印发了《清城区公安分局开展队伍“严管年”教育整治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悉,《方案》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及“两个责任”,通过加强民警理想信念建设,增强政治定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服务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水平,确保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在制度执行方面,《方案》严格完善了激励、考核、提醒、问责和警风警纪管理制度,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制约性。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在执法程序规范方面,《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使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

坚定不移抓党风廉政建设

全力维护清城区社会稳定

针对清城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2017队伍“严管年”工作,欧建文要求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定不移地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

欧建文指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治公安队伍中的腐败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的执法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滥用执法权力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

欧建文强调,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哪里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对于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护短、绝不姑息。他要求,通过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两个责任”;完善党内监督,强化从严治警,严格监督制约,狠抓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教育,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的过硬公安队伍;切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全力维护清城区社会稳定。

编辑: 唐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