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专题研讨

06.05.2017  00:22

5月4日下午,省公安厅党委理论中心组举行扩大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开展学习研讨。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春生主持学习研讨,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党员民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觉以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扎实作风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议指出,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党员民警要深刻把握“四个坚持”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公安机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道路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书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事业新篇章。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到公安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努力破解公安工作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以“再杀出一条血路”的使命担当,为全国公安改革发展闯出新路。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忠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使命。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大局,扎实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各项工作,有效防控风险隐患,做平安稳定的守护者。要继续深化公安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研究出台支持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持者。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列为各警种业务培训和开展党性锤炼班的重要内容,用重要批示精神统一全警思想和行动。

(粤公宣 编辑;努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