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推出第一批20项改革惠民举措(组图)

04.08.2015  17:55

广东省公安厅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在认真梳理近年来的便民利民实践基础上,推出20项“广东公安改革惠民举措”,涉及综合服务、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规范执法等六个方面。这些举措,有些措施已经实施,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有些由于配套制度、技术上还面临一些难题,将在近期启动实施或先行试点后逐步推广。对此,省公安厅已经作出了具体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认真抓好落实。

【综合服务方面】

手机APP上就能轻松完成出入境、车辆等业务

警民通”软件

警民通”是省公安厅采用云技术开发,面向全省人民群众推出的便民服务智能手机APP应用,计划于今年10月份正式上线,届时将向人民群众提供出入境、车辆和驾驶员、户籍等业务申办和执法公开共37项便民服务和4项跨市应用,用户只需在智能手机上安装应用和完成注册后,就可以高效、安全地享用全省公安机关提供的“查、约、办、推”四位一体的便民服务。

【出入境管理方面】

用户自助式办理签注,实现立等可取

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

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是省公安厅以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为契机,组织研发的一款便民服务终端。它可以实现预受理、预约申请、签注办理、刷卡缴费、办证查询、签注查询、自助制卡及现场派叫号等八大功能,符合规定条件的签注,可由用户自助式办理,实现立等可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目前,该一体机已经在珠海、东莞、茂名、江门、云浮、惠州、中山、顺德等地试点,下步将在全省推广使用。

户籍居民可异地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从今年10月份起,本省户籍居民持一年以上《居住证》将可以跨地市在居住地就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6周岁以下小孩和60周岁以上老人免交居住证,仅凭身份证即可跨地市办理出入境证件;持本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次个人游签注免交居住证。这项措施将极大方便在省内非户籍地工作生活的群众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

为应邀来粤的外国人开通口岸签证“绿色通道

这项措施旨在为我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邀请外国人来粤洽谈商务、或邀请国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合作简化入境手续,为因紧急事由来粤的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提供便利。这项措施今年来已经实施,下步将不断推广。

为来粤的外国人就近办理签证证件

佛山公安为外国人办理签证

委托我省部分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方便在该地区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就近申请办理签证证件。这项措施今年7月1日起已在佛山、江门部分县(区、市)实施,下步将委托广州、深圳区一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

【治安管理方面】

户籍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无须回原户籍地办理,一般3日内办结

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有移民、出国留学、经商、旅游、务工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不需回原户籍地办理。一般情况下3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这项措施今年以来已实施。

户籍居民户口迁移“一站办”,无须再往返奔波于迁出、迁入地

  今年10月份,本省户籍居民在办理户口省内迁移时,将只需要到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审批后即可办理,无须再往返奔波于迁出、迁入地。同时,全省公安户政部门在省内主流媒体、平安南粤网站以及公安微博等平台上,统一向社会公开县级以上公安户政业务咨询服务方式,扩宽服务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查询、咨询、投诉。

脱钩松绑解决“入户难”,计划生育证明等不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出生小孩户口登记手续时,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将是否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这项措施旨在解决好违反计生政策出生小孩“入户难”问题,今年6月起已实施。

居民身份证办理周期由60日缩短到40日内

从今年10月份起,我省居民身份证办理周期将由原来的60日缩短到40日内。公安机关通过优化工作流程设置,提高证件制作送达效率。同时,今后16周岁(含)以上的我省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已提交过数字相片的,两年内在本市再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需再提交数字相片;公安机关将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情况下,扩充居住证芯片容量,为各地进一步拓展居住证功能提供支撑。

【交通管理方面】

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交通罚款网上异地缴纳

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http://gd.122.gov.cn )为注册用户提供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服务,使群众通过互联网可完成交通违法行为确认及罚款缴纳。这项措施从今年10月起,在珠海、佛山、惠州试点,年底起在其余地市逐步推广实施。

爱车号牌网上“自由选”,进一步推出全新号段和多样化选号方式

群众购买新车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对爱车号牌进行预选。选号方式有“自编自选”和10次“5选1”两种,群众可以根据各自喜好,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预选号牌。这项措施目前已经在惠州试点,10月前在佛山、珠海等市实施,年底前在全省推广实施。

就近办理省内车辆年审,车主可选择省内任意有资质检验机构进行车辆年审

广东省籍机动车(大型客车、校车除外)车主可以自主选择省内任意一家已经使用检验监管系统的检验机构,就近完成机动车年审业务,不需要再回机动车登记地办理年审,节省群众办事时间和来回费用。这项措施自今年5月以来已经实施。

交通安全信息“实时告”,在线及时推送交通安全信息

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等,向注册用户提供51项交通安全信息告知、公告和提示等服务,信息推送更及时、数据更准确、内容更丰富。这项措施目前已在惠州实施,在珠海、佛山、中山、顺德等地试点应用,年底前在其余地市逐步推广实施。

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快处撤”,减少交通拥堵

当事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经济损失少的轻微交通事故(简称“人未伤、车能动、损失少”事故)的,可以自行通过手机、相机等拍摄事故照片后,不需等候交通民警和保险公司人员现场处置查勘,直接到就近的交通事故快处服务点办理理赔。这项措施从今年10月份起在全省实施。

【消防管理方面】

消灭火灾隐患“随手拍”,建立便捷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微信平台

今年9月份起,群众发现身边存在火灾隐患,只需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广东消防官方微信,即可随时随地上传火灾隐患图片资料,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举报,能够及时获得处理情况的信息反馈,还有机会获得一定奖励。

消防审批“指尖查”,用户通过微信可随时查询消防行政审批业务情况

今年10月份起,办事群众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广东消防官方微信,通过输入单位名称、受理凭证号等关键字,可随时随地在手机上查询其办理的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抽查等业务的办理进度和办事结果。

装修工程消防报建手续“简化办

今年9月份起,对于装修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办公场所内部装修工程,在不涉及使用性质变更且所在建筑已通过消防审批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抽查时,无需提交装修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相关装修设计图纸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况即可。

【规范执法方面】

嫌疑人合法权益“视听化”监督保障 ,执法办案区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规范化建设,办案区内监控摄像头全省统一编号,实行全程视频监控且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区内监控联网,上级公安机关和督察部门可以随时进行网上监督,有效防止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这项措施目前已经在全省实施。

公安复议业务网上预受理、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平安南粤网”平台实现行政复议决定文书上网,公众可以随时随地查看。今年10月份起,还将实现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等业务网上预受理。

广泛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向有需要人群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服务指南

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是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重要途径,主要面向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展收转法律援助申请、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制教育等服务。去年来,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普及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省21个地市84个看守所内设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人民群众对安全、公正、方便、快捷的期待,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20项措施集中体现了公开、简化、就近、便捷等关键词和“互联网+”时代“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等新理念,每一项措施的出台,都将给群众带来方便、实惠。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背后是巨大的工作量和制度、机制调整,有许多改革措施需要公安机关 “自我加压”,和时间赛跑、跟难题较劲。可以说,深化改革需要情怀,也需要勇气。对此,全省公安机关的态度是坚决的,再累、再难也要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让群众得到更多更好的服务和实惠。

改革惠民永无止境。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群众的认可和满意来检验公安改革工作的成效,根据各项工作进度,适时推出第二批“广东公安改革惠民举措”,让更多的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粤公宣 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