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办公室进驻公安机关在东莞3镇试点 逐渐铺开

28.03.2015  11:36

东莞时间网讯 基于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目的,日前,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与东莞市公安局下辖的塘厦分局、横沥分局、凤岗分局达成共识,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检警联动办案机制的工作办法(试行)》,并分别在2015年1月29日、3月24日、25日举行签字仪式,此举标志着检警联动办案机制正式在辖区三镇先行先试、落地实施,后续将逐渐在整个辖区铺开。

检警联动办案机制是该院总结了2009年与辖区派出所共建检警联系点的经验,尤其是紧密结合修改后刑法、刑诉法对刑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深入与辖区公安分局调研、沟通,最终以检警联动办案机制的升级版全力推进、全面实施。

据牵头负责该项机制的检察院负责人介绍,其主要升级亮点在于:一是将检警联动从派出所升格到公安分局,指定专门部门与检察机关对口联系,扩大联络覆盖面,增强领导重视程度;二是将传统的提前介入侦查提升到“适时介入和双向启动”,即检警双方均可启动适时介入工作,并明确将热点敏感案件、对社会危险性的认定存在疑问的案件等“五类案件”纳入适时介入的范围;三是将单一环节、部门的沟通升级到全流程、全部门的沟通,检察机关的侦监、公诉部门共同在审查逮捕、起诉各环节加强与公安分局及派出所的沟通,强化对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捕后继续侦查取证监督、非羁押诉讼案件的快速办理;四是将沟通形式升级到全方位、立体化联络,除传统的电话、文件往来以外,通过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将案件审查关口前移到侦查一线,与授课、定期座谈等面对面交流形式一起,增强交流的实效和执行力。

在三场签约仪式中,各公安分局负责人均对该机制予以高度期许,希望以此为契机,强化一线执法办案工作层面的检警沟通,发挥检警合力,以充分的沟通、合作、监督带来执法理念和刑检知识的更新、证据审查和程序执行的权威,共同推进辖区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