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加强规范两类犯罪立案侦查工作

20.04.2015  13:00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全文转发,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结合最高检通知精神,加强和规范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工作。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履行打击犯罪职责。以公安机关2015年开展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蓝天、清水战役为抓手,依法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既要坚决杜绝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问题,又要有效防止打击犯罪冒进现象,确保案件侦办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现象。要明晰执法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消单制度。强化执法全程记录,为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认定提供支撑。加强侦查办案人员管理教育,对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依纪予以惩处。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要求,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开展“两个专项”活动,既是对公安机关履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食品药品犯罪职责的监督,也是规范和促进公安机关深化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工作的重要机遇,各地公安机关要主动与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进一步密切与检察机关的联系配合,通过召开研讨会、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通报情况,着力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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