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部门迅速侦破一起绑架勒索案

11.01.2015  11:53

  梅州网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杨源)9日早晨,平远县11岁的小女孩灵灵在路上被人绑架。平远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和丰顺县、兴宁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在案发18个小时后迅速破案,被绑女童安全获释,民警于昨日凌晨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9日早晨7∶05左右,灵灵走在平远县石正镇西湖村一路段,被驾驶一辆面包车的3名男子强行带走。随后,3名男子打电话给灵灵在深圳做生意的父亲凌先生索要5万元赎金,还通过彩信发给凌先生一张灵灵被捆绑的图片。上午9时许,平远县公安局接到凌先生从深圳打回的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成立“1·09”绑架案侦破专案组,开始案件侦破工作,并向市公安局业务部门请求支持。

  3名犯罪嫌疑人将灵灵藏匿在一处远离圩镇的山上。慑于公安机关的压力,嫌疑人于9日11时30分左右,将被蒙住眼睛的灵灵弃于山上。3名嫌疑人逃离前,还威胁她在一段时间内不许拿开蒙眼的围巾“偷看”。

  人质安全后,专案组民警继续开展侦查缉捕工作。专案组民警对案件进行会商——从侦查获取的线索看,绑匪很狡猾,尽量往乡村小路逃跑,避开监控,因此其中可能有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很快,石正人凌×添、王×联和兴宁黄槐人张×平3名重大嫌疑人浮出了水面。

  警方很快发现,3名犯罪嫌疑人已向丰顺和兴宁方向逃跑,民警兵分两路连夜展开追捕。一路追捕组在丰顺县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于9日晚23时在丰顺县某中学附近将凌×添和王×联抓获。另一路追捕组在兴宁市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于10日凌晨1时将另一嫌疑犯张×平抓获。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犯罪事实。凌×添(男,32岁)、王×联(男,25岁)和张×平(男,21岁)在深圳打工时相识,并认识了在深圳经商的石正镇人凌先生,了解到凌先生的家庭情况。凌×添、王×联、张×平经常聚在一起吃吃喝喝。此前一段时间,他们在谈论怎样“发点小财”时,合谋对灵灵实施绑架,向凌先生“割水”(勒索钱财)。

  9日早上6时45分,3名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面的”从平远县城来到石正镇西湖村。见到灵灵时,三人谎称她在外经商的父亲捎有东西要送回她家,将灵灵骗上车,然后用绳子绑住她的双手,用她的围巾蒙住其双眼,绑架至石正镇上丰村的一座山上。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