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名单的通知

09.09.2016  22:08

粤教思函〔2016〕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工作自2013年7月启动,至2016年7月期满。三年来,省教育厅会同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按照《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方案》(见粤教思函〔2013〕84号文)的要求,对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实施导师制培养指导模式,以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为培养重点,以班主任理论研修课程、班主任专业技能课程、班主任课题研究课程、班主任自主发展课程为培养内容,以集中培训学习、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实践体验、外出考察交流为培养形式,认真落实各项培养任务,严格加强培养过程管理,顺利完成了培养工作。经组织考核,李源等83名培养对象达到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标准,准予结业并认定为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名单见附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本地区名班主任培养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强化科学指导,落实条件保障,积极发挥名班主任和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不断推进本地区班主任队伍建设水平。各中小学名班主任所在学校要为名班主任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中小学名班主任要继续加强理论研修和专业技能培养,促进自身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积极参与本地区班主任培训、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等班主任工作,当好本地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示范者、引领者和促进者,为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 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名单.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