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第三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公告》
各学院、各单位:
为建立高水平专业化项目管理团队,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做好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规定(试行)》,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决定面向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等招聘第三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数量
第三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招聘数量为10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所负责专项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具体任务;
2.参与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专项工作方案、概算、年度项目指南编制;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范围
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服务意识强;
(二)具有农学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工作背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敏感性和判断力;
(五)能够保证聘任期间全时在我中心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男女不限。
四、报名
有意应聘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的人员,请于3月15日前联系校科研院,并尽快填写《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五、招聘程序
(一)资质审查。中心组成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质审查。
(二)遴选确定人选。对资质审查合格的人员,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拟招聘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拟聘人选建议,报中心主任会议审议确定招聘人选;
(三)办理手续。由中心与项目专员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有关待遇
1.项目专员到中心工作期限为1-2年。
2.项目专员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均保留在原单位,中心按规定标准统一发放生活津贴。
3.项目专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加中心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期满结束后,中心负责将流动编制项目专员考核结果、工作鉴定、组织关系等转回其原所在单位。
4.项目专员的其他事项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七、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党办人事处 咨询电话:010-59199334
校科研院联系人:韩雨辰 联系电话:13808810895
附件: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公开招聘项目管理专员报名表.docx
科学研究院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