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公报亮点多:宪法实施落到实处 决策要终身担责

24.10.2014  08:11

  10月23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张志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三位专家接受人民网强国论坛访谈时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亮点很多,让人振奋、鼓舞和惊喜。

  把宪法的实施落到实处

  王振民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凝聚了国家最重要的制度、人民最基本的权利,以及对国家机构的职能划分,但宪法恰恰没有强有力的实施监督机制。

  “违反了普通的法律,比如违反了交通法规,马上会有警察来执法;而违反了宪法,比如违反法定决策程序作出重要决策,可能违反了宪法,却没人来管。”王振民认为,这需要把宪法的实施监督提到非常高的高度,期待下一步把宪法实施落到实处。

  张志明认为,全会提出了宪法实施监督制度的问题,即违宪了怎么办、谁来判定违宪、什么机构来管,这必将进一步推动宪法的实施、更好地维护宪法权威。

  作决策要终身担责

  全会提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虽然我国法律条文不断完善,但仍有老百姓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汪玉凯说,这主要在于执法和决策存在一些问题。现在关键是如何严格执法、科学决策。

  他认为,全会提出依法决策五个程序,还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有助于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树立法治思维。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可以有力地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环境污染检察院可起诉

  王振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院、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司法机构,也是这次公报的一大亮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提出,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而这次新的举措可以进一步推动审判权和执法权相分离。

  “我们现在司法区域和行政区域是重叠的,这样法院在行使职权时容易受制于地方政府。”王振民说。

  对于检察机关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王振民分析认为,以前不少涉及群体利益的事情找不到合适的诉讼主体。比如河流污染,谁代表老百姓去打官司,老百姓一个人打官司没有能力精力,而且因为涉及很多企业、很多个人,案件非常复杂,个人起诉不一定会得到受理。现在明确检察机关要代表受害者去起诉排污的工厂、企业,这样可以让司法摆脱其他约束,检察机关真正行使职权。

  法治精神培育很紧迫

  “法治精神的培育十分重要和紧迫。”张志明说,培育人们的法治精神、社会的法治文化,通俗一点说就是不能钻漏洞,如果人们老是搞潜规则,老是以钻漏洞为荣,那么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就很难建立。

  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现代化,很大程度上是老百姓的自律。张志明举例说,他1999年去德国看到一个现象,一个小道上红绿灯坏了,司机们都把车就停下来。大家都等着,10分钟之后车停了一长排。

  王振民认为,目前一些领导干部还习惯于用非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现在需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训练。“树立法治意识,就是遇到问题首先从法律角度看一看,任何事情只要是违法的,不管做成什么效果,都是不可行的。”王振民说。本报记者 刘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