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候选人公示

10.06.2016  00:14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 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表彰的东莞市6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6年6月9日至2016年6月15日。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电话:0769-22832715    传真:0769-2283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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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3888

特此公告

中共东莞市委统战部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    东莞市中小企业局

2016年6月9日

第四届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