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公款吃喝 潮州4处级干部被处分

10.10.2015  19:09

  以为在烟酒行公款吃请可以逃避监督

  潮州四处级干部最终为违纪行为买单

  为了躲避监督,在烟酒商行公款吃喝。这场两年前用公款买单的饭局,最终因为1名宴请者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而浮出水面。参加这场饭局的4名处级干部为自己的违规违纪行为买了单。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报披露了这起发生在广东潮州的违纪违法案。

  2013年中秋节前,时任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刘绍荣在与时任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的陈华群商议工作时,提出找个地方小聚一下,公私兼顾,沟通感情。考虑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地对“四风”的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刘绍荣把地点选在了不公开经营饮食业的某烟酒商行。

  除了刘绍荣和陈华群,当晚参加宴请的还有时任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的林泽龙、潮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建安,以及实际买单单位的负责人——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名主要领导。这些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吃个饭也“不简单”,6个人总共花费了9720元。调查发现,当时的菜单上面不仅有海鲜刺身,还有轩尼诗洋酒……

  这顿饭吃得着实尽兴,临走时,“好客”的主人还不忘给3名赴宴者每人送上2000元的“红包”。全部花费均以购买“副食品”、“茶具”、“对照品一批”等名义虚开发票,并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入账报销。

  今年年中,刘绍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将两年前请客吃饭的问题讲了出来。潮州市纪委抓住这一问题线索,迅速组织人员调查。调查初期,有人以时间久了记不清予以搪塞。对此,办案人员分别找人质证,又查验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账本,查清了主要违纪事实。面对铁证,4名被调查人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行为,后悔不已。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自己也知道这样不对,但碍于人情,又存在侥幸心理,还是按照原来的习惯吃了拿了。至于是不是公款,其实大家都心照不宣,没有点破罢了。”其中一名被调查者如是说。

  最终,因为违规参加宴请并收受“红包”,陈华群、林泽龙、黄建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绍荣因同时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次宴请所有的花费由参加者个人承担。

   职务犯罪

  小官员制造大腐败

  前年至今审结案件4%金额超千万

  昨日,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作的“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彭孟柬主持会议。数据显示,2013年至今年8月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31件2035人、审结1293件1567人。一案多人、犯罪行为交杂且犯罪数额巨大是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一些级别较低、掌握实权的“小官员”制造“大腐败”,“村官”犯罪也较突出。

   前年至今新发案件1631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在报告中介绍,2013年1月至今年8月,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31件2035人、审结1293件1567人,其中市中院新收415件555人、审结325件436人。在两级法院审结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共对1549人定罪处罚,其中对566人适用缓刑、33人免予刑事处罚;对因证据不足,依法不构成犯罪的1人宣告无罪。 报告分析了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是同一案件中多人、多种犯罪行为交杂。此类案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近30%,包括各种犯罪行为交杂。此类案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近30%,包括贿赂犯罪与渎职犯罪交杂、行贿与受贿交杂、同一部门或上下部门内多人犯罪行为交杂等。其中同一单位、同一系统多人上下勾结、共同犯罪突出。

  二是犯罪数额巨大。已审结案件中约4%的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有2件案件超过亿元。一些级别较低、掌握实权的“小官员”制造“大腐败”。

  三是农村基层干部犯罪突出。此类案件约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10%。“村官”们掌握村社人、财、物的支配权,容易利用职务便利牟取非法利益。

  四是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长期性、隐蔽性。由于职务犯罪的特殊性,“多年多次”为犯罪常态。多次受贿、连续受贿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案件的犯罪行为持续十年以上。

   职务犯罪案件常出现翻供

  “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中,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刘年夫谈到下一步案件审判工作时说,进入审判程序的职务犯罪案件逐年增加,大案、窝案、要案亦呈增多趋势,需要二次以上开庭的案件比例较大,法官人数无法增加,相应法官承担的办案任务越来越重。

  案件的审理难度也进一步增大。职务犯罪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其行为隐蔽性强,且审理阶段被告人出现翻供或供述反复的情况常见,增加了审理难度。市中院今年1~8月新收25件职务犯罪案件,其中17件已经开庭,但因被告人翻供、提出具有自首情节等而需侦查机关补查证据后再次开庭。

  报告介绍,下一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继续抓“大要案”,加大对涉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等运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串案、窝案以及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等案件的惩治力度。抓好对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在征地补偿、土地承包或租赁、工程等事项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严惩“村官”犯罪。

   数据详解职务犯罪

  犯罪数额最高2.8亿元

  在市中院审结案件中,认定系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共230人,其中一审的54人、二审的176人。

  贪污、受贿案件:

  认定犯贪污罪和受贿罪的被告人共176人,其中贪污罪的40人、受贿罪的136人。在犯罪数额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从5千元至2.8亿元不等。在刑罚处罚上,对35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99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36名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1名被告人所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对其同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行贿案件:

  认定犯行贿罪的共8人。在犯罪数额上,行贿数额从11万余元至280万元不等。在刑罚处罚上,综合考虑自首、如实供述、退赃等量刑情节,对4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对1名被告人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案件:

  认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共8人。在犯罪数额上,挪用公款数额从36万元至4800万元不等。在刑罚处罚上,对4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渎职类案件:

  认定犯渎职罪的共33人,其中玩忽职守罪8人、滥用职权罪17人、徇私枉法罪2人、帮助罪犯逃避处罚罪2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4人。在刑罚处罚上,依法对23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5名被告人判处三年至三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对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私分国有资产案件:

  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有4人。被告人各分得国有资产数额从16万余元至38万余元不等,分别被依法判处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认定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被告人1人,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达1.22亿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汤南 肖爱辉 郭小帆 卢文洁)